时间:2017-06-12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大学生创业目前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李炳安 李慧敏 福州大学法学院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十二部分明确规定了要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要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李克强总理也多次战略性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中国经济新的发动机”的重要论断。大学生创业议题在国家全局顶层设计中出现,凸显了大学生创业在未来深化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大学生创业目前面临的问题
(一)大学生创业总体自信心不足,不敢创
创业行为是人与环境的复合函数,创业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创业环境影响的过程。创业环境不仅向创业者提供目标与内容,而且还深刻地影响着创业者的创业信心。课题组调查发现,当代大学生对创业有浓厚的兴趣,这是积极的一面,但大学生的创业自信明显不足,创业过程中的障碍,包括创业政策的不流畅甚至阻碍,也会进一步消弱大学生创业的信心。
(二)大学生创业技能不足,不能创
目前,高校“以学备用”的传统人才培养观念和培养方法仍然占主导地位,创业教育在高校尚未全面、系统展开,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实践能力薄弱,知识和能力之间,理论和实践之间,落差较大。目前不仅缺乏体系化的创业教材,也十分缺乏具有实践经验的创业导师。总体来看,现有创业方面的知识技能不能满足创业的要求是大学生想创而不能创的重要障碍。尤其是到农村创业的大学生,从大学校门到没有围墙的广阔田野,社会经验尤其是基层工作经验不足,不懂农村的“人情世故”,“水土不服”现象严重,不会与农民拉家常,对农村创业的复杂性、特殊性认识不够,创业往往半途而废。
(三)大学生创业资金缺乏,无法创
创业资金短缺常常是大学生创业的拦路虎。如何赋予社会资金的激励创业的功能,并通过独特的风险分散机制来激发大学生的创业动能,使创业企业成长过程中“不差钱”,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调查发现大学生第一次创业资金主要来源于内部渠道,即家人资助、个人储蓄和朋友借款,创业资金来源的社会化程度不高。如何建立有效的政策和制度机制来推动社会资金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发现、筛选及推动能力,是支持大学生创业的重要问题。
(四)民间创业服务组织缺乏,不便创
民间创业服务组织是营造创业氛围、盘活民间资本的重要载体,能够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利的服务。目前,提供诸如政策咨询、创业融资、市场策划、市场营销、技术信息及法律支持等创业服务的民间非赢利组织甚为稀少,尤其是缺少专门针对大学生创业的民间社会服务组织,难以满足大学生创业的现实需要,尤其是初期创业的需要。
(五)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稳定性不强,很难创
各级政府对大学生创业都非常重视, 也出台了相关的创业政策,特别是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登记条件等方面都出台了具体措施。目前还存在的问题是:一是创业政策政出多门,涉及财政部门、人事部门、工商税务部门、中小企业局、组织部、团委等多个部门,缺乏恒定的主管部门来统筹和协调各项创业政策。二是创业资助政策因创业人数增加导致财力不足而缺乏稳定性、持续性。三是大学生农村创业政策的临时性、单一性特征较为明显,也存在着小额担保贷款审批程序复杂、财政支持力度较小、税收优惠面较窄以及社会保障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二、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对策
思路决定出路。当前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方案中,既要有具体的措施,也要改变一些传统的观念和思想。
(一)建立系统性的创业课程体系,放弃创业“不可教”的思维
自 20 世纪下半叶以来,大学加速原创性科技成果孵化、催生、兴办新的产业的“创业”功能突显,并将这一过程纳入教学体系形成一种新的教育模式,称之为“创业型大学”。我国高等学校的社会服务功能刚刚开始显现,创业教育也才刚刚起步,诸多方面尚需建构和完善。
“创业是可教的”,美国的“硅谷”、英国的 “硅沼” 就是明证。目前高校应该尽快采取的对策是:第一,尽快组织研究和出版统一的创业系列教材,组织开展创业教育师资培训;各大学设立“创业教育中心”二级单位,成为创业教学和研究的实体部门。第二,基础好的高校的创业课程设置,可在创业政策类、创业意志类、创业知识类、创业能力素质类中设置一门必修的课程,有条件的高校可进一步增设各类别的选修课;创业师资缺乏的高校可以根据年级按照“创业启蒙教育”、“创业通识教育”、“创业专业教育”和“创业政策教育”的内容进行递进性分设。第三,加强高校模拟创业孵化园的建设,通过仿真项目设计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对创业政策的理解程度。第四,开展非正式课程的创业教育。开展创业竞赛、案例研究、客座讲座、小组商业计划等非正式课程的创业教育。单一的课堂教学难以培养学生的创业实践能力,非正式创业课程往往成为创业实践能力培养的关键一环。第五,建立创业导师资格和任职制度。创业面临着较大的风险,专业性很强,创业导师的指导就成为大学生创业成功关键环节。从指导的内容来看,创业导师包括创业知识指导类、法律政策指导类、创业技能指导类及典型带动类等。从指导的的方式来看,大学生创业导师的指导方式包括单个指导、“会诊”指导、授课指导、全程“陪伴”指导等方式。第六,对产学研结合的“教育模式”和“产业模式”要予以同等重视。当前,我国对产学研结合的“产业模式”重视程度相对较高,但对“教育模式”的产学研结合基本没有重视。我们在借鉴英国的经验基础上,对“教育模式”产学研结合的组织体的治理结构、制度机制和镶嵌式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予以借鉴。
(二) 政府要有拥抱风险的战略眼光,放弃“怕风险”的思维
缺乏资金是最紧迫、最需要解决的创业难题。调查显示,资金短缺是大学生创业共同面临的主要障碍,但创业期企业往往信用等级低下、抵押资产不足,商业银行普遍惜贷,政府也怕“担风险”,导致大学生创业的政策难以真真落到实处,也成为当今制约大学生创业的瓶颈。拥抱风险,宽容失败,是中国步入新世界经济的重要一环。发达国家及地区都把解决资金问题放在创业政策的首位,实施形式多样的创业金融政策来满足创业对资金的需求,除政府直接出资或与民间资本联合出资成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外,还通过杠杆贷款、债务豁免、贷款担保、损失分担、偿还借款豁免等承担风险途径来解决创业融资问题。
当前应采取的主要对策:一是建立大学生创业的政府引导基金。作为母基金的政府引导基金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弥补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尤其是创业初期的资金供给。通过财政资金或者与商业银行共同出资成立公益性担保机构和担保中心,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担保,积极建立政府、银行、大学生共同承担的风险防范机制。
二是是建立创业互保、联保贷款制度。创业互保是大学生创业者相互间通过协议来进行贷款担保,联保担保是指某一区域或某一行业的创业者组成联保小组并签订联保协议,并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在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上,对达到一定条件并经过一定的程序,可以采取创业互保、信用互助、联保贷款的方式,不断完善社会互助型商业信用担保体系,扩大贷款覆盖面,提高贷款满足率。
三是降低反担保门槛。第一是扩大反担保人范围,可以扩大到有稳定收入的创业关系人。第二是降低反担保比例,反担保的风险控制金额原则上在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实际贷款额的 30%左右。第三是赋予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措施的选择权,被保证人可根据担保金额大小及风险程度等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或被保证人可以采取保证金方式提供反担保;或被保证人(或第三人)以其合法财产提供抵押(质押)反担保;或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为被保证人提供信用反担保。第四是取消反担保。经过资信评估,对信用较高的创业大学生从事创业活动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免除反担保手续;对从事个体经营或成功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大学生可取消反担保;对开展创建信用社区试点的社区内参加创业培训考试合格、个人信用度较好、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小额担保借款人,经办金融机构可直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此外,恒定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来统一协调各项创业政策,消除各政策之间的不衔接、不协调的问题,也是当务之急。
(三)建立大学生创业的服务组织,放弃民间组织“不可为”的思维
民间服务组织是由民间自发成立的或者由政府支持和推动而成立的一些专门性的创业服务组织,在国外发达国家,只要有了创意或技术,就会有从资金筹集、申请营业执照、财务管理、公司上市等都有各种专业性机构、公司来运作,俗称“创新的社会结构”,包括律师事务所、风险资本公司、担保公司、猎头公司、咨询公司等。相比发达国家的创业服务体系,我国能够提供诸如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信息、法律支持等创业服务的民间非赢利组织很少,赢利组织也不多,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大学生创业的重大障碍。
我国当前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中国大学生就业和创业信息平台及指导中心。要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大学生创业政策和创业信息发布系统,广泛征集、遴选创业项目并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建立健全向全社会开放的创业服务信息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各种资料、信息、数据、参考出版物等,为创业者获取政策、技术、市场、人才信息等提供方便,并为产学研合作牵线搭桥。
二是建立和完善民间创业中介组织。由民间资本设立的民间创业中介组织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可以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指导、咨询策划、代理谈判、产品定位、市场研究、资金筹措、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的中介服务。
三是聘请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组建大学生创业指导导师队伍。设立大学生自主创业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采取“一帮一,一对一”、
网上咨询、网上工作室等形式,为创业者免费提供各种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帮助那些有意创业的大学生解决在企业的开办和发展过程中政策问题。
(四)农村是大学生创业的大舞台,放弃农村创业“不能为”的思维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农业的新农村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了无限的空间。目前的对策是:第一,要落实户口“去留自由”的政策,重点实施户口“非转农”政策,让大学生的城市户口回农村也能“回”得去,逐步实现户籍与社会保险、土地脱钩,为大学生扎根农村解决后顾之忧。第二,由县级政府统筹大学生农村创业政策。第三,地方政府要搭建项目推介平台,结合县情、乡情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培训,支持大学生创办、领办和合办有发展前景、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项目;目前可以以领办、合办项目为主,通过吸收专业人员有效解决专业不对口、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第三,培养大学生与群众“拉家常”的沟通能力和品质,了解农村的人情世故和风俗习惯,积累农村基层工作的经验,提高对农村创业的复杂性、特殊性认识。第四,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实施大学生“农村创业园”计划,成为大学生农村创业的“成长摇篮”,提升大学生农村创业的存活能力和创业能力。总之,目标是要构建一个使大学生在农村创业“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制度保障机制。
(五)营造宽容失败的社会环境,放弃创业者“败为寇”的思维
创业文化是一个制度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没有相应的文化作支撑,就等于没有适宜生存的土壤,相应的政策难以生存和发展。我国传统的就业观念以求稳定、保安全居于主导地位,对冒险精神相对排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观念令创业者往往望而却步。
“善败者不亡”,宽容失败就是鼓励创新。创业是一个极具风险的活动,有风险,就意味着有成功的可能,也有失败的可能,对社会经验缺乏的大学生而言,创业失败可能是他们经常要面对的一个现实。因此,一个国家或社会要鼓励大学生从事创业活动,就必须为广大的大学生提供一个比较宽容的创业环境和制度,因为只有整个社会对创业失败的大学生表示出足够的宽容,也只有相应的制度保障,才能让准备创业的大学生打消害怕失败的顾虑,大胆地去开创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