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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同志在“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论坛上的讲话

时间:2010-08-17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 胡 忠

  2010年8月17日

同学们、老师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来到美丽的上海,来到历史悠久的华东政法大学,共同拉开第三届“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论坛”的帷幕,我感到十分高兴!在此,我谨代表中国法学会和“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普法活动组委会,向这次论坛的举办表示诚挚的祝贺!向出席论坛的各位师生代表表示亲切的问候!向华东政法大学对论坛的周密安排和热情接待表示感谢!

  2010年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之年。我们在举世瞩目的世界博览会的举办地开展法律交流,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目的旨在通过相互参观、考察、交流、座谈、研讨、联欢等活动,使香港和澳门的青年朋友可以亲身感受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内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史无前例的巨大成就,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伟大的历史性进步。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们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出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开创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暂新局面。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着力加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执法、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我们深入开展了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全社会正在形成崇尚法治、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和权威的良好氛围。

  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对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构建和谐社会以及深化普法教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这次论坛把“法治文化对当代法律人的影响”作为本次论坛的主题,寓意深远,正当其时。虽然内地与港澳的法律体系不一样,但是作为当代法律人,作为炎黄子孙,青年法律学子们对法治的期待却是相同的,肩负的历史责任是共同的。

  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也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在向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迈进。为此,我们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其中,十分重要的是加强文化建设。要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地位,充分建立文化的民族自信。“文化兴则国兴,文化强则国强”。希望大家要注重研读中国的历史,从我国伟大的历史文化中建立起中华民族的强烈自信心和自豪感。要加强法治文化学习,深入探索法治文化发展规律,既要继承发扬我国优秀的法律文化传统,又要借鉴吸收世界优秀的法律文明成果,作中华法治文化的传承者和发扬者。要增强爱国意识、提高法治观念,把法治文化发展的着眼点放在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法律素养上,作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身体力行者。青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任重而道远。希望你们树立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同发展、共繁荣的理想和目标,加倍努力学习,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建设者和推动者。

  “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不仅仅是三地青年学子的“法律交流”,更是一次“文化和情感的交流”,是内地与港澳青年增长法律知识、传承中华文化、弘扬爱国精神的盛会。希望大家通过这次交流活动,加深彼此之间的了解,增进彼此之间的友谊,共同努力,成为明天法治建设的栋梁。

  最后,预祝本次“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祝参加交流周活动的港澳朋友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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