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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辉:永久的丰碑

时间:2016-03-21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永久的丰碑

  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李 辉

  在董必武同志诞辰130周年之际,“弘扬董必武法制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在湖北武汉举行,我们又一次深切缅怀董老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的丰功伟绩,追思学习他开辟人民民主法制实践,创建社会主义法制理论的历史贡献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风范。在此,我谨代表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向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莅临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以及董必武同志的亲属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问候!下面我讲四点体会:

  一、董必武同志对中国革命的历史贡献是全面的,他始终站在伟大历史变革前列的一生,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研究

  董必武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家和法学家,是我们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成员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他自幼目睹清政府的腐朽专制和西方列强对中国人民的欺压掠夺,树立了寻求救国救民道路的崇高理想。他追随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先后参加辛亥革命和反对北洋军阀的斗争。更加可贵的是,他始终站在革命的前沿,积极学习新思想,认识到只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才能救中国,并从此开始以坚定的信念和无产阶级的世界观观察世界大势和国家命运,投身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相结合的伟大实践。

  1920年,董必武同志与陈潭秋等同志在武汉成立了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7月,他出席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并承担会议文件起草工作,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期间,武汉成为大革命的中心。他是湖北省和武汉地区轰轰烈烈大革命运动的核心领导人物之一,在发动工农群众、创办革命报刊、支援北伐胜利进军等等方面作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形成了强大的革命声势,为促进大革命迅速向长江流域和全国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大革命失败后,董必武同志与宋庆龄、邓演达、毛泽东等22人联名发表《中央委员宣言》,痛斥蒋介石、汪精卫的反革命行径,号召进行坚决斗争。1927年11月,黄麻起义爆发,起义以董必武同志的名义出布告、发传单,播撒下宝贵的革命火种,激励工农起来开展武装斗争。1928年,他受党的派遣去苏联学习,用三年的时间刻苦攻读马克思列宁主义著作,取得了优异的学习成绩,为他后来坚持毛泽东思想和提高领导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32年董必武同志回国后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先后担任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教务长、副校长,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最高法院院长等职,为中央苏区的干部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和法制建设付出大量辛劳。1934年10月,年近半百的董必武同志带领妇女干部队和干部休养连参加了中央红军的两万五千里长征,并同张国焘分裂主义进行了坚决斗争,历经千难万险,始终保持高度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长征到达陕北后,他担任中央党校校长,在艰苦的办学条件下,处处以身作则,用辛勤的耕耘结出了丰硕的果实,为全面抗战的爆发培养准备了大批素质过硬的军政干部。

  抗日战争时期,董必武同志与周恩来等同志一道,为巩固和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他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建立和发展,争取他们团结抗战,大力宣传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党的全面抗战路线和持久战的人民战争思想。他直接领导中共湖北省委,通过统战关系,创办汤池培训班、抗日干部训练班和新党员训练班,为开展华中敌后抗日游击战争、创建华中抗日根据地培养了大批骨干。1944年,党中央提前为他作六十大寿,在贺电中指出:“现在你正代表着党站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前卫地位,高举着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不屈不挠地奋斗着。你是中国民族解放、社会解放的老战士,你是中国共产党的模范的领导者之一。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为庆祝你的生日,将感到光荣。”1945年4月,他代表中国共产党和解放区军民,赴美出席联合国制宪会议,期间,向旅美侨胞和国际人士介绍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解放区各方面的成绩,做了大量的海外统战工作。

  抗日战争胜利后,董必武同志继续在国民党统治区工作。为了给中国人民争取一个光明的前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和平、民主、团结的方针,他与各民主党派及爱国人士广泛深入地接触,为争取和平民主、制止内战进行复杂艰巨的斗争。1947年春,国共两党谈判破裂,他率领中共代表团驻南京、上海办事处的同志撤返延安。随后,他前往华北,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常委和华北财经办事处主任,紧张地投入了支援解放战争的工作。1948年8月,董必武同志当选为新成立的华北人民政府主席。在他的领导下,华北人民政府为把华北解放区建成支援全国解放战争的巩固后方作出了突出贡献,所创造的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的经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华北人民政府成为中央人民政府的雏形。

  新中国成立前夕,董必武同志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会议,担任常委,并主持起草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他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报告。1949年10月1日,作为开创新中国的主要领导人之一,董必武同志出席了在天安门城楼举行的开国大典。建国后,他先后担任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人民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他同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密团结,积极参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决策,为新中国的巩固和发展竭尽了全力。

  在漫长的革命历程中,董必武同志对中国革命的贡献和影响是全面的,不仅在政权建设、法制建设、工人、农民运动、统一战线、秘密战线,而且为党的全面建设、人民军队建设、青年妇女工作、教育事业、外交工作、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制度建设、经济建设等方面都作出了建树。他始终站在伟大历史变革的最前列,为国家的独立、民族的解放、革命的胜利,人民生活的改善与提高追求不息,奋斗不止。他的传奇一生,为党和人民留下了宝贵财富。

  二、董必武同志生长于湖北,情系于湖北,是激励湖北人民朴诚勇毅、敢为人先、奋发有为、不胜不休的永久丰碑

  湖北是董必武同志的故乡,董老始终深深眷恋着这方红色的热土。在这里,他接受了早期民主主义思潮的启蒙,完成了人生当中的第一次重大转折,成为一个民主主义者。也是在这里,他开始了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新里程。他以朴诚勇毅的开明校训,创办武汉中学,开辟了早期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重要途径;他以敢为人先的历史勇气,组建武汉党的早期组织,拓展了早期在中国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空间;他以奋发有为,不胜不休的革命意志培养了一批革命骨干,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工农运动相结合,播撒下黄麻起义和湖北各地农民运动的革命火种。抗日战争初期,董必武同志受中央派遣回到武汉,在当时全国抗战的中心战斗了一年多时间,对湖北地区的初期乃至以后各个时期全国的抗战产生了重大影响。解放战争前夕,董必武同志不辞辛苦、不畏艰险,往来于宣化店和武汉之间,宣传党的主张,揭露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内战的阴谋,极大鼓舞了中原军区军民的斗志,为夺取中原突围的胜利给予了有力支持。

  建国后,身居高位、年逾花甲的董必武同志,始终没有忘记养育他的故乡,对家乡建设寄予殷切希望,给予关心帮助。他心系湖北水利建设,曾到红安县马鞍山水库工地、漳河水库和四湖排灌工程参观视察,鼓励干部群众兴修水利,为子孙后代造福。他关注湖北林业建设,曾给中央写信请求到湖北蹲点抓植树造林。“已见东方红日出,未收西面碧云遮”他以满腔赤诚,为故土撑起了一片绿荫。他亲自为积劳成疾,英年早逝的湖北人民喜爱的省长张体学撰写挽联。董必武同志对故乡人民的深厚感情,永远铭记在湖北人民心中。

  历史的湖北是中华民族革命的发源地,董必武同志与他的革命战友为人民打得天下;今天的湖北是中华民族复兴的战略支点,董必武同志的奋斗精神,将转化为湖北人民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巨大动力。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指引下,湖北的发展蓝图已经绘就,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全省上下呈现出人心思进、追赶跨越、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我们比任何时候都需要董必武同志留下的宝贵思想遗产和政治遗产。湖北人民将以董必武同志为骄傲和光荣,牢记丰碑,继续向前。

  三、董必武同志开创人民民主法制理论与实践,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面旗帜

  早在中央苏区,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董必武同志长期主管政法工作,并长期主持新中国人民民主法制建设工作,他不仅是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奠基人,而且随着他的法制理念和实践被时代所引用,已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面旗帜。

  董必武同志对新中国的人民民主法制建设倾注了极大热忱。他参与了由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研究、修改和补充工作。他还主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起草工作。毛泽东同志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送审稿)后,称赞它“熨熨贴贴”,具有中国特色。在宪法(草案)公布后的第五天,董必武同志在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的报告中掷地有声的指出:“今后,国家进入了有计划的建设时期,各方面都要逐步走上正规化,也就是要健全法制生活,按法律办事”。在他的心目中,“国家没有法制,就不能成为一个国家”,新中国应当逐步建设成为具有法制文明的国家。

  董必武同志通过大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思考,凭借他深厚的法学修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起了开路先锋的作用,充实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宝库。他强调依法办事是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1956年9月,董必武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发言中,向全党提出了“依法办事”的国策主张。并具体指出了依法办事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有法可依,其二是有法必依。充分体现了他依法办事、依法治国的正确主张和远见卓识。他强调加强党对法制建设和法制工作的领导。他指出,党是我们国家的领导核心,我们一切工作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对党的领导不能有丝毫动摇。他还强调党员要带头守法和依法办事。他阐明了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主张在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领导的前提下由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他还强调要大力培养法律人才。他领导了对旧司法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领导了筹建中央和各大区的政法干部学校,为建立法律人才教育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过程中,以“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具有战略意义的时代主题,进一步深化了社会主义法治观的思想内涵。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为实现这一总目标,我们要不断深入挖掘董必武法学思想这一巨大宝藏,全面研究董必武同志在立法、司法、守法、培养法律人才以及开展法学研究等各个方面的法学思想,掌握其法学思想的博大体系,明确其法学思想的精深内容。充分借鉴,学为今用,在全党和全社会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更多的学术成果和理论支持。

  四、董必武同志一辈子做有益于中国人民的好事,是中国共产党人保持先进性的典范和楷模

  毛泽东同志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而不做坏事。董必武同志就是我们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中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品德高尚的楷模。是坚持一辈子做好事而不做坏事的模范共产党人,一生为人民、为革命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如一日。他是忠诚的模范,学习的模范,廉洁的模范,思想的模范,团结的模范,务实的模范,为党增添了光荣,他的高尚品格、情操和风范是我们党得到人民群众拥护爱戴,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一个重要原因。董必武同志坚持学习和实践马列主义,他的理想和信念始终坚守如一,生命到最后,还信心百倍地写下了“遵从马列无不胜,深信前途会伐柯”的豪迈诗句,表达了他终生不渝的信念和抱负。董必武同志认为:我们共产党是为真理而奋斗的,社会真理的标准,就是最大多数群众的最大利益。他秉持着与人民群众“同安乐,共患难,休戚相关,生死可沦”的精神,把为人民作“长工”视为人生最大的快慰。无论有多大困难、委屈和危险,他总是愉快地接受党分配的任务和岗位,尽最大努力坚守职责,出色地完成任务。

  董必武同志是具有共产党人良好家风的典范。他从参加革命的那一天起,就十分憎恶利用职权搞特殊化的行为。建国后,他身居高位却从不自视特殊,对亲属,对身边的工作人员总是高标准,严要求,决不允许利用他的职权谋私利、走后门,搞特殊化。1956年全国机关工作人员提级加薪,他当时任最高法院院长,妻子何莲芝是参加过长征的老红军,为革命做过大量工作,具备提级的条件。当人事部门把同意提级的人员名单送交董必武同志审批时,他却提起毛笔勾掉了何莲芝的名字,还特地把有关负责人找来说,还是先提别的同志吧。他对自己的子女,更是言传身教,严格要求。他经常教导儿女,人的一生要靠自己努力学习,靠正确思想的指导,靠老老实实的工作,靠组织,不是靠父母,也不能靠父母。在他的教导下,他的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没有人以董必武的名义搞特殊化,在思想、学习、工作上进步都很快。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留下来的崇高风范,是今天共产党人的一面明镜,是最好的榜样。思想建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鲜明特征。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目的就在于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董老留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更加深入发掘其崇高的思想风范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为不断推进的党的先进性建设提供更多的精神食粮和光辉典范。为凝聚力量,奋力追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树立永久的丰碑。

  最后,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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