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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举办 热议“民法典编纂:理论、制度与实践”

时间:2016-08-24   来源:  责任编辑:xzw

  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举办 摄影:敖婷婷

  央广网8月24日消息(记者孙莹)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今天在北京举办,这是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最高学术论坛。法学家们以“民法典编纂:理论、制度与实践”为主题,围绕我国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编纂民法典的重大决策,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重大任务,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具有重大时代意义的法治建设实践,也是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多年期盼。

  论坛上,专家们普遍认为,应该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精神和世界水准的民法典。多位专家提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以“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新发展理念,为我国“十三五”乃至今后更长时期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我国法治建设确立了基本理念。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认为,民法典的编纂,同样应当遵循和融汇这五大发展理念,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精神、中国气魄、中国情怀,闪耀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光芒的伟大民法典。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对我国民法典的民族性、时代性、科学性进行了分析,他指出,21世纪精神,崇尚人的尊严和自由,民法的最终目标是对人格的尊重和保护。民法总则草案体现了这一点,但他认为还可以进一步加强,把人格尊严列为原则性条文,在分则里做进一步详细的规定。他举例说,我们正处在互联网时代,网络侵害主要是对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的侵害,对个人隐私的威胁,民法典全面地去保护个人的权利,维护个人的尊严,才能彰显时代特征。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 摄影:敖婷婷

  王乐泉在讲话中提到,编纂民法典,不应当也不能局限于现行的民法通则、相关单行民事立法和民法传统,而要融入创新理念,大胆进行概念重构、观念更新和体系重组。要创新编纂体例,既要借鉴国外民法典编纂体例,又要紧密结合我国民事立法传统和现有民事立法资源。要结合时代特点,倡导制度创新。适应“互联网+”的时代要求,确认虚拟财产、数据信息等新兴权利客体。创新权利保护方式,切实保护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传统权利和新兴权利、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要创新风险防范机制,既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引领,又有效防范创新可能带来的问题与风险。要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中经过检验的创新实践上升为国家立法,制定一部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这本身就是立法工作践行创新理念的具体体现。

  王乐泉认为,应注重统筹兼顾,编纂一部价值兼容、技术规范、体系协调的民法典。他分析,统筹法学一般理论与民法学特有思维、符合法治基本规律和中国实践需要、协调统一的民法典,才有可能对社会生活做出理性的制度安排,对司法审判做出可预期的指引,实现立法者预期的法律效果。民法典要兼顾公平与效率、便利与安全、自由与秩序、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私法自治与国家调控等不同法律价值,实现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协调法治思维与民法思维,法学基本范畴与民法基本范畴,民法与宪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行政法的关系以及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民法典内部总则与分则之间、各分则之间的关系,实现法律体系内部的协调一致。协调民法规范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实现民法源于社会生活与回应、引领社会生活的统一。协调立法理念与立法技术,实现制度健全与良法善治的统一。协调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实现权、责、利的统一。

  专家们认为,要编纂一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民法典。王乐泉说,编纂民法典要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关注人类的长期共同生存和发展。民法典编纂要导入绿色发展理念,以建设美丽中国和健康中国为己任,为促进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不仅要关注当代人的生存发展,还应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发展所必需的青山绿水。要将环境保护理念贯穿于民法典编纂全过程,对公序良俗的内涵做“绿色化”拓展, 赋予其维护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伦理要求。要确立环境权利、义务、责任统一原则,做好环境权益救济体系的私法构造,细化、扩张现有民事责任方式,适应环境侵权责任的预防性、修复性特点,回应环境生态保护的法律需要。要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要完善环境污染责任制度与环境侵权预防机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引导人们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物尽其用,推动形成关爱环境、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缓解人与生态环境的紧张关系。

  就绿色发展理念在民法典编纂中的体现,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吕忠梅教授做了专题发言,她提出“既要见树木,又要见森林”,目前自然资源所有权、监管权不分,开发管理极其混乱,她建议在公有制条件下建立自然资源国有制,防止污染、乱砍滥伐。

  王乐泉还认为,要秉持开放包容,编纂一部立足中国、面向未来、兼收并蓄的民法典。他分析,当今世界是一个开放的世界,任何自我封闭、固步自封的想法和做法都行不通,都只能带来失败。民法典编纂要有海纳百川的心态,有拥抱未来、应对未知的勇气。民法典编纂要有国际视野,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民事立法理念和立法技术。要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的先进法律制度为我所用,这既是经济全球化、法律全球化的要求,也是人类文化传承的必然结果。要传承中华民族文化中悠久的法典化传统、源远流长的人本主义思想、注重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观、独具特色的伦理观和婚姻家庭制度。要在保持体系性的同时,为未来修改完善民法典预留空间,为与商事规则、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相关立法的对接预留接口,为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尚在形成之中的民事主体、行为方式、权利类型、法律关系预留发展空间。要及时将国际惯例、良善习惯、定分止争司法经验等吸收、融合到民法典之中。

  王乐泉强调,要坚守公平正义,编纂一部平等保护、权责统一、合作共赢的民法典。在所有的法律部门中,民法典是真正与每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从生活起居到求学从业都息息相关的法律。社会主义中国的改革和发展,就是要让每一个人都能分享改革红利,从发展中受益。民法典应当为每个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提供平等的机会、公平的程序和有效的保护,真正实现不同民事主体一律平等、实质平等。要完善监护、代理等相关制度,切实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他们不仅有平等的权利资格,更能实际享有平等的权利。要健全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衔接机制,真正做到权责统一,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不能游离于法律之外。要重构市场规则体系,合理规范和引导共享经济的发展,促进不同市场主体和市场要素在共享中实现共赢。要兼顾法律的原则性与确定性,为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后发展地区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为我国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平等参与国际经济事务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民法典是市场经济基本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民事领域法律规范系统化、体系化的完美形态。编纂民法典是法制建设的标志性事件,也是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强劲动力。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2年四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但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还不成熟,相关法律还不健全且没有经过实践的充分检验,立法工作者和法学理论工作者对立法规律把握不够透彻,对如何在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民法典缺乏足够深入的研究,特别是制定民法典的经济社会基础尚不具备,致使这一工作时断时续,始终未能完成。最近十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成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单行民事法律相继制定,学术研究不断深化,制定民法典的主客观条件已经具备,十八届四中全会顺势决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编纂民法典是对我国立法理论、立法技术、立法能力和立法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阅。全民期待中国民法典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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