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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冀平书记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05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陈冀平

(2018年2月28日)

同志们:

  下面,我分两部分向大家通报2017年的主要工作及2018年的重点任务,供讨论。

  一、关于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是中国法学会的“改革年”“整改年”“落实年”。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的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以提升能力、增强实效、形成合力、改进作风为切入点和着力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突破薄弱环节、推进工作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的核心要求,抓牢抓实思想政治引领工作

  切实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围绕加强政治引领、夯实法学法律界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研究会会长会议、全国省(区、市)暨重点城市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等,建立研究会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传达中央精神重要会议的工作机制;通过“双百”活动、法治论坛、学术研讨、发表文章、接受采访、基层调研等多种平台和形式,深度解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法治实践创新成果,为每个研究会订阅《中办通讯》等学习资料,针对重大问题召开专家座谈会,推动法学法律界加深对中央精神的了解、把握和认同。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及时印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邀请中央宣讲团成员、党的十九大代表等作专题辅导报告,设立13项“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项课题,以“新时代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方略和实践”为主题举办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开辟“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专栏等,迅速在法学会系统兴起学习、研究、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着力强化重要活动、重大事项的政治把关。密切结合中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经认真组织研究、多方征求意见,确定年度重点课题、“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宣讲选题、论坛主题等。修改完善《论坛、年会、研讨会规则》,严格执行重大学术活动主题审定和政治把关制度,精心选定论坛和研讨会发言人,做好发言把关和点评、总结。加强研究会思想政治建设,把政治过硬作为遴选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尤其是研究会负责人的首要条件;“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等评选都突出政治标准,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评选的导向作用。

  大力推进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地方法学会党组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7个省级法学会、9个副省级法学会、87个地市法学会、509个县级法学会成立了党组。所属55个研究会在党建全覆盖的基础上,通过支部会议、专题党课、民主生活会、党员学习日、政策报告会等形式开展丰富的组织生活,积极探索“网上党建”、微信群等党建新平台,党建工作初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与中组部、民政部等的沟通、联系,推进研究会“分党组”试点工作。通过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有力确保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法学会系统得到有力贯彻执行。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提出了完善政治引领工作机制、落实政治引领责任制的17条具体措施,压实了会长、常务副会长、专兼职副会长的主体责任,强化了学术委员、学科带头人、研究会会长等的骨干作用,明确了研究会、研究基地、课题、论坛、年会等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的具体要求。初步建立与教育部、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沟通联系、协同工作机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协同与配合。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组建“中国法学会网络中心”,推进法学会系统网络资源整合,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一些地方法学会也出台了加强本省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法学会系统抓思想政治引领更加自觉、主动,也更有实效。

  二、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做好理论支持和服务保障

  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宣传。组织和引领各研究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切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发挥中国法学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中心、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等平台作用,设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化研究”专项课题,组织知名专家学者全面总结、系统梳理、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方略,形成了一批有深度、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新成就》被编入中宣部等单位组织编写的迎接十九大重点图书《十八大以来新发展新成就》中。受中政委、中宣部、教育部等委托,先后完成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理论在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贡献研究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纲要(第七稿)》《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专题报告》等。举办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成就回顾高端论坛,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司法体制改革、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及法治中国建设展望等进行了研讨。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成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学会领导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中国法学》等发表了系列专题文章,2017年“双百”活动共举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报告会261场。可以说,中国法学会较早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并通过切实有效的工作,有力推动了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的研究、阐释和宣传。

  着力服务党政决策和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受中央办公厅、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国家食药总局等委托,加强对法治建设的成就与经验、宪法修改完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改等问题的研究,研究报告得到充分肯定,多条建议被采纳。围绕民法典编纂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就“物权法”等分则编纂提出了专家建议稿;围绕监察体制改革,组织专家对国家监察法提出修改建议。发挥专家咨询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促进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重要平台作用,全年仅立法就举办“立法专家咨询会”33期,就22部法律、10部行政法规和1部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讨论。今年的立法专家咨询会,继续加强了与相关实务部门的合作,继续加大了相关研究会的参与,几乎每期咨询会都请相关研究会共同组织。立法专家咨询会自2015年创办以来,共举办108期,超过2100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撰写的咨询报告总计超过300万字,多位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相关咨询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咨询会在中央有关部门、在法学法律界的影响力越来越大。2017年,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也立足各自工作领域和研究实际,组织专家学者广泛参与立法调研、咨询、论证、评估等,以专业和智力优势参与相关立法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全年共确定36项重点委托课题、285项招标课题。强化课题成果的提炼、汇编并促进转化应用。稳步推进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出版15部优秀课题成果。加强党内法规研究,以“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为主题举办中国法治论坛,成立“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向中办法规局报送了《关于制定的建议》。所属50多个研究会围绕各学科领域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组织课题研究,举办高质量学术年会、高端学术论坛及小型学术研讨会,坚持基础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有效扩大实务部门参与,取得了丰富成果。各地法学会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实践,组织开展接地气、针对性强的课题研究,取得了明显成效;“七大区域法治论坛”围绕“大数据云计算背景下的法治社会建设”“环渤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问题”“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法律问题”“长三角地区产业创新升级法治保障”“绿色发展与环境治理法律问题”“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引领与保障”等加强研究,效果也很不错。

  推进智库体系建设。落实国家新型智库建设重大部署,推动建设优势互补、层次分明的智库体系,将法律信息部更名为法治研究所,强化战略发展规划及委托研究、合作研究。继续通过研究会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认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带一路”法治研究中心为第7个法治研究基地。15个研究方阵、7个法治研究基地围绕民法典编纂、反腐败国家立法、司法责任制、环境监管制度改革、“一带一路”建设、南海海洋权益维护等问题开展研究,形成了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发挥《要报》重要载体作用,全年共编发38期,围绕雄安新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人工智能、监察体制改革、司法改革、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等重大战略和前沿问题,提出高质量、时效性强的对策建议。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通过成果要报、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政协提案、结集出版等形式促进课题、论坛、年会成果转化,广东、吉林、山东等地法学会建立了特色鲜明的法治研究基地。

  参与和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围绕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组织专家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等司法体制改革文件进行论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完成深圳市司法改革评估工作,承担广东省司法改革评估任务。与最高人民法院、新浪网合作开展“第三方评价庭审活动”,参与活动的会员超万人。继续与国家外专局合作,开展“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度”“法律群团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专题研修,相关调研报告得到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2017年,参与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成为法学会发挥优势、参与法治实践的一大“亮点”,我被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聘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有关领导、一些研究会负责人及有关地方法学会领导等,也广泛参与这项工作,或受聘担任遴选委员会的领导,或直接组织遴选工作,为各级各地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开展对外法学交流。坚持控制规模、提升层次、“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全年组织出访团组14批次、152人次,接待了来自61个国家、地区和国际法律组织共489人次来访,举办了8次国际及涉港澳台法律会议、7期约200人次涉外法律人才研修班。2017年12月,在广西南宁举办以“深化法治交流合作,共建共享‘一带一路’”为主题的中国—东盟法学家联谊会暨中国—东盟法律论坛,王乐泉会长出席,东盟十国都有司法界高层官员出席。论坛规格高、规模大、议题实、交流深、成果多,与会代表围绕经贸发展与合作、司法合作与保障、法律资源共享等议题深入讨论,通过了成果性文件《法治合作南宁共识》,为进一步推动中国—东盟全方位、常态化法治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继续深化重点国家、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参加第四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第二届“中英法治圆桌会议”,举办首届中非联合仲裁中心国际大会、第三届国际经贸投资法律风险研讨会,协调成立中非仲裁联合会,与商务部合作举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人才研修班”“非洲国家经贸法制建设部级官员研讨班”,举办三期分别有东盟、南亚、非洲地区青年法律人才参加的法治研修班。加强同国际组织的交往,参与、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参加东盟法律协会纪念东盟成立50周年活动、第30届亚太法协大会及执委会,指导、支持民诉法学研究会举办2017年世界诉讼法学大会。针对我国律师执业现状、美国对我发起的301调查等问题,主动发声应对。围绕港澳台法学法律界全面准确贯彻实施“一国两制”、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举办“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香港回归二十周年纪念研讨会”等;举办内地与港澳法律研讨会,促进港澳法律界参与“一带一路”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各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也积极开展多渠道、宽领域、深层次的对外法学法律交流,成效也很好。

  三、法治宣传和基层法律服务更加广泛深入

  切实提升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引导力。继续精心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2017年共组织报告会5689场,直接听众171万余人次,人社部、司法部等6个部(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辽宁、吉林等17个省(区、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了“双百”宣讲活动。组织编写《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案例读本》,并推动成为一些重点法学院校、科研院所师生参考书目。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各地共组织、协办、参与各种形式宣传活动64.5万场次,与司法部、团中央等部门的合作更深、更实;编写《民法总则大众读本》,通过各地法学会向社会各界赠阅87000册;聚焦党的十九大和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普法宣传,成效显著,反响良好。发表《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6)》,出版《中国法学》《中国法律年鉴》《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英文版,及时向国内外宣传我国法治建设新进展新成就。参与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中央电视台主办的CCTV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推荐的候选人顺利当选年度法治人物,这是中国法学会第一次参与这项活动,也是我们近些年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重要成果的体现。强化新媒体、新技术应用,通过微信、微博客户端对学会重大活动进行常态化宣传,加强与中央媒体及知名网站的联系、合作,形成更大宣传合力。相关地方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期刊,也都发挥了引领研究导向、展示最新成果、培育法学人才、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平台和阵地作用,办刊质量不断提高、在法学法律界的影响力也不断提升。

  积极构建独具特色的法律服务体系。各级各地法学会因地制宜、创造条件,继续广泛建立“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站”“调解中心”“法律诊所”等,推动法律服务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构建广覆盖、有特色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供给。如:吉林、河南等地实现乡镇、社区法律服务站全覆盖,山西省法学会参与省群团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并配合省司法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四川省法学会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律”现代服务手段,广东省法学会创建“中立网律”网站、打造公益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等。一年来,地方法学会面向广大基层群众的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更扎实、更普遍、更有效,老典型又有新的开拓、工作更进一步;新典型勇于创新实践、工作亮点纷呈。

  探索参与推荐法律顾问、法治评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各地法学会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职能、发挥优势,探索拓展工作领域,取得新的成效。如:天津市法学会向市政府法制办推荐政府法律顾问近百人;安徽省法学会组织会员担任省人大内司工委立法顾问;湖南省法学会开展法律顾问“四进”活动;吉林省法学会起草《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将法律风险评估作为全省各级法学会的重要职责并实现常态化;新疆自治区法学会组织专家参与乌鲁木齐轨道交通建设等重大项目的法律风险评估;浙江省法学会组织专家对22个省级单位和10个地市政府的“法治政府建设创新项目”提出评审意见;上海市法学会受市委政法委、司法局委托,就上海实施《法治上海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情况进行评估;北京市法学会持续引导法学法律组织参与申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立项数量和资金支持都实现稳定增长;河北省法学会组织研究会承担“妥善处理推进城镇化与解决老龄化和‘三农’工作之间矛盾的调研”等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陕西省法学会组织汇编法治陕西建设典型案例;江西省、广西自治区法学会推荐专家参与省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工作;贵州省法学会组织参与省直机关驻务川县扶贫工作,等等。

  四、法治人才、特别是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培养取得积极成效

  组织开展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评选。开展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坚持正确导向,优化评选程序,中央领导同志接见了获奖者,勉励大家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关注我国国情实际、大力推进理论创新、积极投身法治实践。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注重提升评选的科学性、权威性,有效扩大评委的学科和地域覆盖,综合评定成果的学术导向、理论创新和社会影响等,评出57部(篇)获奖成果。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在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在法学法律界特别是青年人才中的影响力逐年上升。32个省级法学会以及刑事诉讼法学、检察学、法学教育、国际私法等多个研究会都开展了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有效发挥了激励和导向作用。

  加大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青年学者参与研究会工作、承担重大课题研究、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等,研究会换届注重增加青年学者在理事会和会员中的比例,年度课题专设“青年实证调研项目”,引导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科研工作和法治实践中锻炼成长。精心组织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主题的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法学法律工作者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知名法学法律专家学者精心点评、奖掖后学,通过论坛发现、扶持、培养青年人才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加强与台港澳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交流,举办“两岸青年法律交流研修班”“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等活动,有效增进了了解、扩大了认同。北京、上海、河南、江苏、青海等地法学会,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商法学、犯罪学等研究会,也通过设立青年专项课题、举办青年论坛或学术沙龙、评选青年优秀成果、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大了对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

  积极为培养举荐人才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组织“对话司法大数据”实践调研活动,推动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部门的供需精准对接,有效实现“双赢”。加强人才举荐,积极参与推荐优秀法学专家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政协等有关部门挂职锻炼。继续分类推进“法治人才库”建设,配合参与有关部门和机构从优秀法学工作者、律师中选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为法律实务部门推荐更多优秀人才。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北京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扬帆计划之百人培训第二期‘国际投资与并购法律实务培训班’”。积极推荐中国法学家“走出去”,在世界侵权法学会、家庭法国际学会等组织担任领导职务,推动我国法治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话语权逐步提升。

  五、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提升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继续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研究会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扎实推动基层组织建设。截至年底,全国地市级法学会基本实现全覆盖,县级法学会建成2547个,覆盖率超过90%。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26个地方的市、县全部成立了法学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和法学学科发展需要,推动完善研究会体系,将法制文学研究会拓展为法治文化研究会,信息法学研究会拓展为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突出问题导向,服务基层需要,指导、推动各地法学会研究会建设,省级、副省级法学会所属研究会达850多个。

  强化对研究会的服务、管理,科学规范开展工作。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下功夫抓好研究会工作。向各研究会下发《关于通报巡视反馈有关意见进一步加强研究会管理的通知》,就政治方向、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党建工作等提出具体要求。针对相关研究会违纪问题,坚持原则、刀刃向内,依法依规稳妥处理。指导12个所属研究会顺利换届,以换届为契机加强研究会领导班子、工作制度、活动机制等建设。做好2017年度研究会支持经费拨付和2016年度支持经费使用情况抽查工作,为研究会开展日常工作和组织课题研究提供保障。

  加强指导、改进考核,加大基层经验的总结推广。常态化开展调研、座谈,加强对基层法学会班子建设、内设机构、活动开展等方面的具体指导,协调解决工作难题。注重推广先进经验,对湖北、河南、吉林、辽宁、云南、广西、甘肃及哈尔滨、石家庄、温州、枣庄、南通、南平等省市县法学会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总结、宣传,地方法学会工作“干什么、怎么干”更加明确、工作更加活跃。加强地方法学会横向交流,召开省(区、市)暨重点城市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相关地方法学会工作片会等,有力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各地蓬勃开展。改进对省级法学会的考核工作,考核标准更加科学,考核内容更具操作性,考核程序更加规范;省级法学会也普遍开展对所属市县法学会的工作考核,通过考核有效督促工作落实,提升了工作整体水平。

  发展壮大会员队伍,丰富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更加注重向立法、行政执法、律师、仲裁、公证、鉴定等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中的法律实务工作者发展会员,会员队伍稳定增长,会员结构不断优化。截至年底,共有个人会员63万多人,团体会员18000多个。创新会员服务,将“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融入会员服务,积极打造有影响力的工作平台,广大会员对法学会的认同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六、扎实推进改革,认真落实整改,加强自身建设

  扎实推动改革取得初步明显成效。2017年5月,《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印发。方案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群团改革的通知要求,立足保持和增强法学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强调上下联动,从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咨询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参与涉外法律工作、推动建设过硬法治人才队伍、做强基层夯实基础、调整优化机构职能等八个方面,提出了37项改革措施。方案印发后,为争取地方领导的更大支持,乐泉会长专门向32个省(区、市)的党委书记写了信。我们把落实《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作为全年工作的“重头戏”,抓的紧、抓的实、抓的细,重沟通、重协调、重总结,推动改革工作不断深入、改革成效不断呈现。截至年底,改革方案提出的37项改革任务,80%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并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办公厅、中央政法委等报送了深化推进改革的情况报告。天津、重庆、吉林、黑龙江、广西、海南等20多个地方法学会也制定了本省市的改革实施方案,改革有序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

  有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根据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围绕有效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建工作、克服趋利化倾向、严格干部选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梳理、提炼了47项整改任务,制定了120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具体分工、完成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有效落实,并按要求发布《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目前,除个别研究会违规违纪问题正在处理外,巡视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有力落实了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各项要求,为推动法学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以党建为龙头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善党组学习、支部工作、干部选拔、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督促检查,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全面加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制定《中国法学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倡导形成勤学、敬业、务实、协作的优良作风,营造了风清气正、务实干事的良好氛围。

  实践中,我们的工作情况总体是好的,特别是在认真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大力推进法学会改革的过程中,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得到改进和加强。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难题和“短板”,主要是:

  思想政治引领方面,密切结合法学法律界实际,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的理念、方法、机制有待创新;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法治理论,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任务还很重;法学领域意识形态的动态掌握不够及时、全面,处置问题的办法不多、手段有限,运用网络加强舆情研判、舆论引导的能力有待提高。

  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方面,法治领域高端智库建设成效不够显著,基础性、前瞻性理论研究相对不足;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脱节问题仍比较突出,成果应用转化工作需进一步强化;参与和推动法治实践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工作思路和举措需不断创新;组织法学家“走出去”发声不够,参与国际规则治理的作用发挥还不强。

  研究会服务管理方面,履行法学社团业务主管单位职责与权限不明晰,监管手段有限;对所属研究会情况了解不够全面、沟通不够充分,法学类社团发展规律研究相对不足;研究会党组织全覆盖后,尚未制定指导性、针对性强的工作意见,研究会党组织如何充分发挥引领作用还要加强研究;推进秘书处建设实体化、工作常态化,强化研究平台和载体的协同合作等方面,有待继续探索创新。

  基层基础建设和工作开展方面,地方法学会建设的顶层设计需进一步强化,争取政策支持、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指导还要加大力度;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市县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各级法学会党组建设需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作开展不活跃、不平衡现象仍然存在,工作活力需进一步激发,考核激励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发展会员、优化结构方面需继续着力,以优质服务吸引会员、发挥团体会员作用等方面还缺乏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有些省市不能按照章程要求按时换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

  中国法学会机关工作作风方面,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还要继续深化,结合实际完善制度、抓落实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干部理论学习不扎实、担当精神不够、能力不足、执行力有待提高,等等。

  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在克服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破解工作难题的过程中,不断把法学会各项工作推向前进。

  二、关于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一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战略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法治建设也开启了新征程,中国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舞台广阔、大有可为。特别是,今年法学会工作还有几个“重要契机”:一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成立,将强化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整体统筹,为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将对法治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作出规划部署。二是宪法修改和新宪法的实施,对于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具有重要意义,也将使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声琨同志的批示和乐泉同志的讲话,都对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提出了要求,我们要在宪法修改的解读和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等方面多做一些工作。三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中,涉及法治领域的工作任务很多,特别是在《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确立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中,还明确将中国法学会列为民法典编纂等工作的责任单位。四是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围绕新时代政法工作,提出了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过硬队伍、智能化建设等工作任务。这些都对法学会工作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从更高的起点和层次上谋划工作,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开拓创新,实现法学会事业的新发展、新跨越。

  2018年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谋长远、善创新、上水平、求实效、改作风,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推进理论创新、发挥智库作用、参与社会治理、拓展对外交流、培养法治人才、坚持从严治会,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服务保障。

  《中国法学会2018年工作要点》已经印发给大家。下面,我结合相关重点工作谈一些设想和安排: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抓好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工作

  党的十九大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理论意义、政治意义、实践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为我们做好新时期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引和基本遵循。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法学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重中之重。刚才,乐泉会长在讲话中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持续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研究、宣传和贯彻,并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等的传达学习,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学深悟透,学懂弄通,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要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灵魂和主线,全面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最重要的内容抓紧抓好,领导班子要带头示范,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党员干部树立标杆、发挥表率作用。

  要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和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的理论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最新成果和重大飞跃,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着力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的平台作用,整合研究资源和力量,深入阐释这一创新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推出高水平的学习、研究成果。联合相关部门和院校,共同举办习近平总书记“5﹒3”重要讲话一周年座谈会。继续通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重大宣讲工程,推动这一主题宣讲更多地进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主题,举办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组织优势,采取座谈会、专题报告会、学术论坛、专项课题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研究、宣传和贯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统领,引领和推动各学科专业研究会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组织编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读本》。建立研究部、中国法学杂志社、法治研究所、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等协同机制,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成果权威发布平台。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研究会,积极参与法治人才培养、法学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法学课程体系设计、法学教材编写等,组织编写交叉学科、新兴学科领域高校教材和重要法治领域培训教材,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要在党的领导下抓牢抓实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是法学会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行、取得积极成效的政治保证。要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开展干部考核和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责,把牢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引导法学法律界自觉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密切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的联系,共同做好法学法律界、特别是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首要考核指标,建立科学的研究会评估指标体系。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研究会对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意识形态状况进行经常性分析判断,引导社会思潮,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建好“中国法学会网络中心”,强化互联网思维,推进“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平台建设,加强宣传解读和网络舆论引导,维护法学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

  要继续推动各研究会和各地方法学会党的建设工作。着力突破地方法学会党组建设薄弱环节,在党委政法委的指导和支持下,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重点推进、逐个突破,确保完成改革方案提出的各级法学会全面建立党组的目标任务。探索符合实际情况和工作规律的研究会党建工作新模式,在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社会法学等研究会开展“分党组”试点工作,制定《所属研究会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推进研究会党组织工作规范化,依据党章党规正常开展活动,增强工作活力和实效。抓好地方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党建工作,总结先进经验,推进工作创新。适时召开研究会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出一批先进典型。

  二、围绕工作大局组织和推动法学研究,着力发挥高端智库作用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以高质量成果咨政建言、服务科学决策,是中国法学会的职责所在,也是优势所在。要立足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总任务、总目标,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协商民主制度、网络建设和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国家大数据战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以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经济社会重点难点问题的相关法律研究,为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法治保障;特别是要围绕法治中国建设,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宪法制度、宪法实施体系,国家监察制度和监察立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修改,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党内法规体系等问题开展集中攻关研究,不断推出有价值、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精心确定2018年度各项研究课题,认真组织课题招标工作;继续做好相关单位的委托研究,提升研究成果的水平和实效。发挥“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的作用,加快形成党内法规研究创新成果,与中办法规局合作编写《党内法规学》教材,为构建科学、规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供学理支撑和咨询服务。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引领法学研究”为主题举办第十三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以“依宪执政与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举办中国法治论坛(2018),以“新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创新”为主题举办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指导相关地方法学会办好七大区域法治论坛,提出高质量、对策性强、切实管用的对策建议。

  要积极参与和推动法治实践。围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继续抓好立法专家咨询会工作,建立并完善专家学者、立法部门、实务部门常态化参与机制,形成高水平专家咨询报告,推动以良法保障善治。成立全国统筹的立法专家库,积极参与各级立法机构的立法活动。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专家学者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主动向中央部门推荐法律顾问。积极主动参与司法改革咨询论证工作,为制定司法改革配套措施提供决策参考。继续通过接受委托等形式,参与司法体制改革重大举措和地方司法改革状况的第三方评估工作,探索形成司法改革评估指标体系。发挥人才荟萃、地位超脱优势,积极拓展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法学教育改革和法学研究等评估工作,发布中国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状况等年度评估报告。

  要有序推进智库建设和成果转化工作。制定《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智库建设的意见》,对现有平台、载体进行科学谋划,创新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理念、方法、平台、机制,强化法治研究中心、法治研究所、研究会、法治研究基地及课题、论坛等的上下联动、内外合作、资源整合,突出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积极推动申请认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中心”为国家级高端智库工作,探索推进法治智库协同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课题管理、研究成果应用转化等制度,以课题选题为切入点有效引导研究方向,完善向立法部门、政府决策部门、司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征集选题的机制,促进供需对接,集中力量组织重大基础性、前瞻性课题研究。建立中国法学会评审专家库,加大法律实务部门专家的比例。建立并完善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相关法学院校常态性报送研究成果机制。加大通过《要报》对重大课题研究成果、重要咨询报告、年会论坛成果的转化力度,建立课题成果报告会制度。

  三、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

  法治人才培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法治人才,特别是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培养,是全面依法治国急需的组织和人力保障,是人才强法的根本举措。要立足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服务人才重要职责,继续通过课题研究、学术研讨、评奖评选、实地调研、积极举荐等方式,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开展第二批“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认定工作,组织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优化优秀人才和成果评选标准、程序,完善科学的法学学术评价体系,更好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开展“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历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开辟法学优秀成果奖宣传专栏,加大优秀人才和成果的宣传力度。

  要创新推动人才的培养举荐工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培养和法学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教育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专题调研,为法治人才培养、法学体系建设和法学教育改革提供改革建议和咨询意见。建立法治调研基地,常态性组织法学家、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赴基层调研,组织“法学家下基层”等专题调研活动,加大“青年实证调研项目”的招标力度。加强与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部门的联系,有效参与“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双千计划”;加强与法学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推荐优秀法律工作者参与教学科研工作。联合相关法学院校,加快推进在中国法学会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请工作。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大力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法治人才培养,建立若干“一带一路”法治人才培训基地。

  要继续大力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扩大法学会组织的联系面和覆盖面,并不断优化会员机构。以优质高效服务吸引、凝聚会员,组织学习培训、座谈联谊、意见征集等会员系列活动,通过“网上会员之家”发布信息、交流成果、建言献策等,制定有效举措发挥会员、特别是团体会员的积极作用,提升广大会员对法学会组织的认同度和参与度。

  四、主动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同时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要围绕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理,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以宪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为重大宣讲主题,继续精心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组织法治实务部门专家赴高校宣讲,推动青年法治人才成长;以各地方法学会为主扎实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切实增强活动实效。加强宣传阵地和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快推进法学人才库和专题文库建设,推进法学会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提升工作现代化、科学化水平。通过“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等平台和阵地,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程”,在法治文化的研究、宣传、引领、推广和实践上全面发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发表《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7),办好《中国法学》中、英文版,《民主与法制》杂志和时报及《中国法律年鉴》中、英文版,及时向国内外宣传展示我国法治建设新进展、新成果。

  要继续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荟萃、地位超脱等优势,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地方法学会常态化参与立法咨询、法律顾问、法律服务、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不断拓展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特别是立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总结、推广地方法学会开展基层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好经验,开展“智慧法律服务”专题调研,支持和指导各地方法学会利用网络科技提升服务效率,有序推动法律服务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建立多层次、广覆盖、有特色的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参与总结、推广新“枫桥经验”,实现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相结合,依法化解矛盾的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对话司法大数据”“深化涉诉信访改革”等专项调研,以及新“枫桥经验”理论化、法治化专项课题研究。继续完善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建立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机制,向当事人宣传法律、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积极探索、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的层次和质量。

  五、深化、拓展对外及港澳台法学交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构建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体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一系列新理念新主张,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提出了中国方案。中国法学会作为民间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要积极贯彻新形势下对外工作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使命,把握深化、拓展、务实根本要求,提高对外法学交流的水平和实效。要加强调研,助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集中力量办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法治论坛,精心谋划,周密筹备,确保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实效。同时,组织好首届“中国—大洋洲法治论坛”、第三届“中英法治圆桌会议”“中美法治二轨对话”等涉外法律论坛、会议,加强高层次交流对话,提升交流效果。支持和指导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积极开展对外法学交流;组织更多专家学者“走出去”,积极推荐研究会负责人在国际法学、法律组织担任领导职务,支持相关研究会牵头发起成立国际性学术组织,提高设置议题、参与和主导国际规则制定的能力,提升我国法治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要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举办“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中非联合研究交流项目”,建好涉外法律研究中心、争议解决中心、仲裁中心等涉外法律服务平台,联合开展国别和区域法律研究,做好法律救济和政策咨询等服务。加强面向发展中国家的青年法律人才培养工作,举办中国—非洲、中国—东盟、中国—南亚、中国—东北亚等法律人才培训项目和“涉外法律人才培训班”。组织专家学者参加俄罗斯法研修班;继续抓好国家外专局相关专题研修培训,改进方式、提升实效,促进学习借鉴和交流互动。

  要继续深化与港澳台地区法学法律界的交流合作。举办“基本法司法适用中的法律解释学术座谈会”“内地与港澳法律研讨会”“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等,推进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增强香港、澳门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积极组织涉台专项课题研究、学术座谈会、赴台短期研修、交流互访等,办好“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两岸法学交流30周年纪念研讨会”等,深化与台湾地区法学法律界的交流合作。

  六、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自身建设

  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也是推动法学会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群团组织要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我们继续深化改革、提升工作水平、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在党的领导下,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改革,继续推动《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的落实,认真总结、盘点改革经验,巩固、深化改革成果,确保改革落实到位、发挥实效。特别是围绕地方法学会党组建设、研究会服务管理、法治人才培养、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网络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协调,继续创造条件、做好相关配套工作,持续发力,重点突破,确保不留改革“死角”。要调动、发挥基层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新路、创特色、强优势,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改革经验,使改革迸发更大活力,形成系统效应。

  要着力提升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工作水平。履行好全国法学社团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监督管理的意见,完善研究会换届工作、请示汇报、经费使用、评估管理、意识形态等制度。加强研究会领导班子规范化建设、秘书处实体化建设,建立研究会会长年度述职制度。完善研究会体系,坚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适时成立重要学科或重要领域研究会。要坚持不懈推进基层法学会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协调解决难题,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召开研究会、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部署工作任务。发挥考核重要抓手,完善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考核体系,开展省级法学会和研究会工作考核。评选表彰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要大力推进从严治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围绕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加强自身建设,抓好科学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充分运用巡视整改阶段性成效,完善管党治党、干部管理、党风廉政等制度,严格制度执行,严肃执纪问责,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工作各个方面和环节。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抓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围绕“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坚持不懈改进工作作风。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号召、组织法学法律界开展“法治国情”专题调研,真实、深入地了解国情,关注现实。同时,围绕中央交办的重要任务、学会改革发展重大课题、重点专项工作等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建立学会领导和机关部门定期调研制度,更多吸纳中青年学者、法学会青年干部参与调研。要在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高质量调研报告。要用严的标准、严的制度、严的作风,推动法学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充满活力,打造一支能力强、作风硬、重实干、有担当的干部队伍。

  同志们,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到今年年底,本届理事会任期届满,将召开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这是中国法学会及全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一件大事,要认真做好各项换届准备工作;同时,就《中国法学会章程》的修改问题进行调研,组织好章程修改工作。要以换届为契机,全面总结过去五年法学会的工作,密切结合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总任务、总目标,紧密联系法学法律界和法学会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具体举措,以更加科学的理念、准确的定位、有力的举措、扎实的作风推进工作,推动法学会事业开启新征程。

  同志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时代呼唤新作为,中国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崭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推动事业发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征程中建功立业,共同谱写更加美好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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