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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回头看!二、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做好理论支持和服务保障

时间:2018-03-05   来源:  责任编辑:fml

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做好理论支持和服务保障

  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宣传。组织和引领各研究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切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发挥中国法学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中心、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等平台作用,设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化研究”专项课题,组织知名专家学者全面总结、系统梳理、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方略,形成了一批有深度、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新成就》被编入中宣部等单位组织编写的迎接十九大重点图书《十八大以来新发展新成就》中。受中政委、中宣部、教育部等委托,先后完成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理论在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贡献研究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纲要(第七稿)》《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专题报告》等。举办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成就回顾高端论坛,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司法体制改革、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及法治中国建设展望等进行了研讨。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成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学会领导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中国法学》等发表了系列专题文章,2017年“双百”活动共举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报告会261场。可以说,中国法学会较早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并通过切实有效的工作,有力推动了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的研究、阐释和宣传。

  着力服务党政决策和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受中央办公厅、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国家食药总局等委托,加强对法治建设的成就与经验、宪法修改完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改等问题的研究,研究报告得到充分肯定,多条建议被采纳。围绕民法典编纂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就“物权法”等分则编纂提出了专家建议稿;围绕监察体制改革,组织专家对国家监察法提出修改建议。发挥专家咨询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促进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重要平台作用,全年仅立法就举办“立法专家咨询会”33期,就22部法律、10部行政法规和1部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讨论。今年的立法专家咨询会,继续加强了与相关实务部门的合作,继续加大了相关研究会的参与,几乎每期咨询会都请相关研究会共同组织。立法专家咨询会自2015年创办以来,共举办108期,超过2100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撰写的咨询报告总计超过300万字,多位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相关咨询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咨询会在中央有关部门、在法学法律界的影响力越来越大。2017年,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也立足各自工作领域和研究实际,组织专家学者广泛参与立法调研、咨询、论证、评估等,以专业和智力优势参与相关立法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全年共确定36项重点委托课题、285项招标课题。强化课题成果的提炼、汇编并促进转化应用。稳步推进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出版15部优秀课题成果。加强党内法规研究,以“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为主题举办中国法治论坛,成立“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向中办法规局报送了《关于制定的建议》。所属50多个研究会围绕各学科领域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组织课题研究,举办高质量学术年会、高端学术论坛及小型学术研讨会,坚持基础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有效扩大实务部门参与,取得了丰富成果。各地法学会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实践,组织开展接地气、针对性强的课题研究,取得了明显成效;“七大区域法治论坛”围绕“大数据云计算背景下的法治社会建设”“环渤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问题”“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法律问题”“长三角地区产业创新升级法治保障”“绿色发展与环境治理法律问题”“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引领与保障”等加强研究,效果也很不错。

  推进智库体系建设。落实国家新型智库建设重大部署,推动建设优势互补、层次分明的智库体系,将法律信息部更名为法治研究所,强化战略发展规划及委托研究、合作研究。继续通过研究会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认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带一路”法治研究中心为第7个法治研究基地。15个研究方阵、7个法治研究基地围绕民法典编纂、反腐败国家立法、司法责任制、环境监管制度改革、“一带一路”建设、南海海洋权益维护等问题开展研究,形成了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发挥《要报》重要载体作用,全年共编发38期,围绕雄安新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人工智能、监察体制改革、司法改革、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等重大战略和前沿问题,提出高质量、时效性强的对策建议。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通过成果要报、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政协提案、结集出版等形式促进课题、论坛、年会成果转化,广东、吉林、山东等地法学会建立了特色鲜明的法治研究基地。

  参与和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围绕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组织专家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等司法体制改革文件进行论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完成深圳市司法改革评估工作,承担广东省司法改革评估任务。与最高人民法院、新浪网合作开展“第三方评价庭审活动”,参与活动的会员超万人。继续与国家外专局合作,开展“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度”“法律群团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专题研修,相关调研报告得到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2017年,参与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成为法学会发挥优势、参与法治实践的一大“亮点”,我被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聘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有关领导、一些研究会负责人及有关地方法学会领导等,也广泛参与这项工作,或受聘担任遴选委员会的领导,或直接组织遴选工作,为各级各地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开展对外法学交流。坚持控制规模、提升层次、“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全年组织出访团组14批次、152人次,接待了来自61个国家、地区和国际法律组织共489人次来访,举办了8次国际及涉港澳台法律会议、7期约200人次涉外法律人才研修班。2017年12月,在广西南宁举办以“深化法治交流合作,共建共享‘一带一路’”为主题的中国—东盟法学家联谊会暨中国—东盟法律论坛,王乐泉会长出席,东盟十国都有司法界高层官员出席。论坛规格高、规模大、议题实、交流深、成果多,与会代表围绕经贸发展与合作、司法合作与保障、法律资源共享等议题深入讨论,通过了成果性文件《法治合作南宁共识》,为进一步推动中国—东盟全方位、常态化法治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继续深化重点国家、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参加第四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第二届“中英法治圆桌会议”,举办首届中非联合仲裁中心国际大会、第三届国际经贸投资法律风险研讨会,协调成立中非仲裁联合会,与商务部合作举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人才研修班”“非洲国家经贸法制建设部级官员研讨班”,举办三期分别有东盟、南亚、非洲地区青年法律人才参加的法治研修班。加强同国际组织的交往,参与、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参加东盟法律协会纪念东盟成立50周年活动、第30届亚太法协大会及执委会,指导、支持民诉法学研究会举办2017年世界诉讼法学大会。针对我国律师执业现状、美国对我发起的301调查等问题,主动发声应对。围绕港澳台法学法律界全面准确贯彻实施“一国两制”、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举办“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香港回归二十周年纪念研讨会”等;举办内地与港澳法律研讨会,促进港澳法律界参与“一带一路”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各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也积极开展多渠道、宽领域、深层次的对外法学法律交流,成效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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