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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学会:健全组织 完善制度 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

时间:2018-05-03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按照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中国法学会加强党建工作的要求,河南省法学会积极推进全省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全部成立党组,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全部设立党支部,实现了党的组织全覆盖。

  一、加强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党组建设,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绝对领导

  2015年3月,河南省法学会换届时,乐泉会长亲临河南给我们以极大的关心、鼓励和支持。河南省委高度重视,省委组织部积极支持、精心运作,不仅是省法学会领导班子实现顺利交接,经省委批准也同步成立了河南省法学会党组。省法学会党组成立后,认真履行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一是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一系列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关于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指导意见》,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和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全省法学会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召开全省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会议,举办党建工作培训班,不断提升全省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水平。三是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活动安排、评先表彰、年度考核等事项,谋划工作、推动落实。四是加强省法学会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省法学会机关实际情况,经省委省直工委、省委政法委同意,组建省法学会机关党委,设立三个党支部,完善了法学会机关党的建设。党组织建设到位后,做了三件事:一是制定制度,凡事都要讲政治、讲规矩、讲程序,我们制定了工作、生活会等10项制度;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先后调整、提拔、交流干部近10人,使机关增添了活力,加强了力量;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机关人员政治业务培训,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型”机关。

  省法学会党组织建立健全后,我们对各省辖市法学会换届和党组织建设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安排,在统一规定时间内,实现省辖市法学会换届与党组建设同步安排、同步建设、同步完成。与此同时,我们对全省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机构情况进行了解,发现多数县市区没有法学会机构,立即着手安排布置县市区法学会机构建设。采取多种措施,于2015年用半年时间在全省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法学会,顺利实现省市县三级法学会机构全覆盖。按照中央、省委加强党建工作的精神和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党建工作要实现全覆盖,不能出现空档。法学会的会员都是法学法律工作者,而且处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法学法律工作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开放、思想密不可分,必须要有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做保证。因此,我们于2016年初就下决心推进市县特别是县市区法学会党建工作。经过深入调研,于2016年提请省委政法委转发《河南省法学会关于加强县级法学会党组织建设的通知》,对县级法学会党建工作作出安排。省法学会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采取召开推进会、定期通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等措施强力推动。截至2016年8月底,全省158个县(市、区)全部成立党组。市县法学会党组成立后,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发挥作用,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健全领导班子。党委及时研究、组建党组班子,党组书记多数由会长担任,部分由常务副会长担任,党组成员一般3-5人,主要由副会长和秘书长担任。二是建立规章制度。普遍建立了议事规则和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重大事项决策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和办法。三是切实发挥作用。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思考和积极谋划工作,推动法学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通过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监督检查、谈心谈话等措施,加强政治引领,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切实牢记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加强政治审核把关,对拟任研究会常务理事人员、拟表彰人员、法律服务站组成人员等进行讨论研究;对论坛、报告会、著书、论文、演讲等都要进行政治审核;建立会员入会审核机制和会员退出机制,及时将不合格会员清退出法学会队伍。与编办、组织、财政等部门协调机构编制、干部配备、经费预算、办公场所等问题,推动工作开展。

  二、创新党建模式,设立法学研究行业党组织

  一是全面完成党组织成立工作。2016年下半年,经过多次调研、酝酿、沟通,省法学会党组向省委组织部呈报了《河南省法学会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党委的请示》,省委组织部及时下发了《关于同意设立中共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委员会的批复》。2017年3月,省法学会召开中国共产党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第一届委员会。根据党章党规的相关规定和法学研究行业特点,制定了《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党委职责》,对行业党委和委员的职责任务进行了明确。其后,按照统筹谋划、分类指导、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思路,2017年年底前,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全部设立党支部,实现了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党组织的全覆盖。二是着力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出台《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基层党组织管理规定》,对法学研究行业基层党组织的管理体制、基本职责、设立条件和程序、人员组成、工作制度等提出明确要求,强化党组织设立、运转的规范化和科学性。制定《河南省法学会法学研究工作政治审核监督暂行办法》,对审核监督的依据、原则、工作主体及职责、范围和内容等作出规定,切实履行党组织的政治审核监督职责,真正把政治引领工作落到实处。建立研究会党组织与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协同管理机制,共同做好对会员党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三是不断探索工作思路和方法。建立行业党建工作考评制度,下发《关于开展省法学会研究会党建工作考评的通知》,制定了考核办法,对各党支部组织建设、基础工作、组织纪律、发挥作用、学习教育等情况进行考评。联合省委政研室共同申报《学会党建特点、规律与关键性措施研究》专项课题,加强对学会党建工作方法的探索。在省法学会“法治中原”头条号和微信公众号、网站开辟“法学会党建”栏目,运用新媒体定期推送党建理论知识、党建工作动态等,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和政治引导。

  三、以党建促工作,推进法学会工作提升水平

  2015年以来,河南省法学会牢固树立党领导一切的理念,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整体工作得到较好发展。一是理论研究水平逐步提高。联合发布年度课题,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需要的法学理论、法治实践问题。常态化设立豫台经贸合作与法治保障高峰论坛、法治河南乡村论坛,成立乡村法治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乡村法治问题进行研究探讨,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创办法治河南青年论坛,评选优秀中青年法学人才和优秀学术成果,举办大学生辩论赛,营造了促进人才成长的良好条件。举办法治建设专家座谈会,邀请刘海年、樊崇义、赵秉志等近30名法学专家对河南法治建设把脉问诊、献计献策。创办河南法治大讲堂,定期请法学家在河南作法治报告,每次一个专题,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首场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制度与监察体制改革法治化”辅导报告。二是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全部成立法学会法律服务站,所有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建成村、乡、县三级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全省基层化解矛盾、调解纠纷、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受到群众和干部的好评。成立台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外商商务投资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服务境外企业投资兴业。举办立法咨询会,促进地方立法科学化、规范化。推荐政府法律顾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荐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服务司法体制改革;开展法律服务进医院、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法律服务覆盖面逐步延伸。三是法治宣传实效不断增强。扎实开展“双百”和“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法治宣传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探索“互联网+法学会”工作模式,推进全省法学会系统“一网两微一端”四矩阵建设。四是组织建设基本完善。市县法学会基本做到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活动、有作用。根据需要加强研究会建设,省级专业研究会达到44个。遴选175名省内外专家学者组建河南省法治智库,构建了比较完备的学术组织体系。法学会的影响力、吸引力不断增强,全省个人会员达到4.4万余人,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进一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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