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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学会:在新起点上推进高水平研究会建设

时间:2018-04-28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研究会是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的主力军和主阵地。上海市法学会始终重视和加强研究会建设,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求,立足上海地方实际,积极推动研究会发展,切实发挥研究会作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截止2017年底,上海市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总数达47个,基本覆盖主要法学学科、法治建设领域,基本适应上海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对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近年来,研究会平均每年开展的各类活动数量保持在100次左右,为团结引领凝聚上海的法学法律人才、活跃法学研究氛围、服务法治实践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当前,上海市法学会主动对标新时代法学研究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总结研究会工作的成功经验,查找研究会发展的主要不足,重新审视和定位研究会的性质、职责,创新研究会管理机制,以各研究会到期换届和修订研究会管理办法为契机,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努力在新起点上建设高水平的研究会,不断提升研究会服务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一、牢记研究会建设的初心,切实抓好学术研究

  着力推动研究会从联谊型、活动型向研究型全面转型,引导鼓励研究会以开小会、搞深度研究为主要工作形式,将重点放在“出成果”上。探索成立市法学会直属的决策咨询研究小组,不定时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等上级部门交办的重大、热点、难点研究课题,务实高效地完成研究任务,及时提供的专业的法律政策建议。实施符合研究会组织性质、队伍构成、财务实际的工作机制,将研究会的主要精力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

  二、全面实施研究会组织更新,提升研究会的行动力

  2018年,上海市法学会有10个研究会面临换届,换届是研究会优化队伍结构、转型发展的重要契机。未来几年时间,将通过换届逐步完成对研究会的全面组织更新,精简理事会人员,每个研究会组建不超过30人的理事会,原则上设会长1名,全面主持工作;设副会长5名,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分别担任每年度的轮值会长。通过对理事会的“瘦身”,切实增强研究会的行动力,理事会主要履行决策职能,发挥引领政治方向、把握学术重点、发现培养人才的核心作用,在此基础上发展壮大成员队伍,推动研究会高效运转。

  三、严格把好新设立研究会入口关,建立辅导期制度

  目前,上海市法学会的研究会数量已达相当规模,如继续快速增长不仅超出了管理服务的幅度,也会稀释降低资源的有效性,不利于研究会作用的发挥。为此,今后对拟新设的研究会将进行更严格的把关,并引入辅导期机制,要求通过先成立研究小组开展活动进行必要的辅导。研究小组成员由本领域专家学者组成,原则上不少于10人。新设研究会辅导期一般不超过3年,辅导期内市法学会对研究小组开展活动、组织研讨、成果转化等方面情况进行动态评估,经评估合格的研究小组可以转为研究会,设立日期可从研究小组成立之日起算。

  四、积极实施“长板策略”,进一步做强各研究会的独特优势

  结合大调研工作与各研究会进行个性化商议,全面了解各研究会的专长和特点,并把这些优势真正发挥好。指导各研究会主动对标上海作为“排头兵”、“先行者”的要求,明确方向,找准定位,认清自己的优势是什么,重点能做什么,对工作和活动进行聚焦,每年至少能做成一两件有影响、有实效的高端学术精品,持之以恒,做出品牌和影响,建设与上海城市地位相适应、具有全国甚至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研究会。

  五、探索推动研究会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政治引领

  在高水平研究会建设过程中,党建工作不可或缺。我们在认真学习中国法学会要求和兄弟省市法学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做好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的汇报请示工作,并立足上海实际,探索研究会党组织建设的上海模式,推动各研究会抓紧时间成立党组织,同时,努力探索研究会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研究会党组织科学有效的活动方式,将其真正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从严从实抓好落实,切实把研究会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广大成员、推动各学科领域研究和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始终确保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

  六、积极推动联合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每个研究会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也有自己的资源和平台,加强彼此间的联合与合作,必将产生1+1>2的效应。要积极推动市法学会与研究会之间的联动机制建设,加强研究会之间、研究会与相关部门之间、研究会与外省市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研究会与其他社会组织及会长、副会长所在单位等各类优势资源的对接与共享。大力支持研究会与相关单位联合发布、研究课题,探索组织举办上海法学法律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演讲比赛,讲述法学法律人见证的法治进步,传播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强音,鼓励研究会依托相关单位承办全国性或国际性重大学术活动等。市法学会在推动联合与合作方面重在做好桥梁纽带和服务保障工作。

  七、广泛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对研究会的宣传力度

  结合市法学会信息化建设,充分用好市法学会官网、“两微一端”、《东方法学》、《上海法学研究》、《上海法学专报》,以及市法学会所能运用的各类媒体和研究会自身平台等,多渠道推进研究会活动的宣传和报道,推进研究会成果的展示和转化,推进研究会人才的涌现和成长,不断提升研究会的活跃度、扩大研究会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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