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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国·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在昆明举行

时间:2011-10-27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10年12月21日—23日,由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省法学会共同主办,云南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六届“中国•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在昆明饭店举行,来自九个省区的12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云南省政协副主席倪慧芳等领导出席论坛并讲话。会议期间,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孟苏铁会见了中国法学会李清林副会长。
        此次论坛以“和谐、稳定、发展”为主题,与会代表围绕泛珠区域合作与创新法制问题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问题研究;构建和谐社会法治问题研究;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法律问题研究;环境生态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研究进行了互动交流。10位代表在会上做交流发言,并由我省的3位法学专家进行了点评。本次论坛共收到论文83篇,在各省、区法学会推荐的基础上,由我省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对论文进行了评审,评出一等奖15篇、二等奖27篇、三等奖41篇并将获奖论文收录到论文集中。
        在此前召开的论坛各主办方联席会议上,通过了重庆市法学会加入“中国•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申请,重庆市法学会成为论坛的主办方;联席会议还通过了《中国•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办会规则》,使论坛的举办更加规范化。

(云南省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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