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0-27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由辽、吉、黑、蒙法学会主办、辽宁省法学会承办的首届“东北法治论坛”于2006年6月7日至8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举行。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槟、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罗峰、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公室副主任宋晓梧、辽宁省委常委兼大连市委书记张成寅、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峰、辽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等领导出席大会。出席论坛的还有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的主要领导以及来自“三省一区”的法学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部门的同志。应邀出席大会的还有上海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陕西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的领导同志,共计160余人。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东北地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法治保障”。在这一主题下,与会代表围绕着东北地区对外开放中发展与合作的法律机制建设,东北地区立法、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发挥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优势实现区域经济共同发展,东北地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法治环境,对外开放中的国际化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