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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成功召开

时间:2018-12-05   来源:陕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qsr

  2018年11月24日,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报告厅隆重举办。陕西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杨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次年会由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承办,来自陕西刑事法理论界与实务界的22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科、刑事诉讼法学科的部分教师和研究生参加了年会。

  年会的第一项议程,由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研究会会长王政勋教授向全体理事做了2018年工作报告。报告中,王政勋会长总结了2017至2018年度刑事法研究会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实践推进、社会服务等方面所做的社会贡献,并对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作出了部署。2019年,研究会具体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加强理论研究与学习;(2)进一步加大刑事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结合力度;(3)在信息化建设、调查研究等方面加强刑事法学研究会的自身建设。

  工作报告后,杜发全教授宣读了陕西省法学会同意本次刑事法学研究会换届的批复,并由宋志军秘书长向大会汇报了换届情况:本研究会的成员具有代表性与覆盖性——在学者以外,还邀请了陕西省的公安、检察、审判、监察、律师等领域的专家作为成员,并顾及了人员的地域分布;考虑到原理事中存在退休、工作调动或多年不参会、不提交论文等情况,决定一些人员不再留任理事;研究会大力吸纳了陕西各高校的刑事法博士及各实务领域的新秀,为研究会的蓬勃成长注入了新的血液。

  在换届环节后,由陕西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杨建军致辞。杨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刑事法研究会为陕西各法学领域输送了宝贵的人才,其社会价值应当予以充分肯定。此外,杨副会长对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战略;有意识地增强研究会的凝聚力,将研究会建设成为服务西北地区乃至全国刑事法研究的重镇,打造陕西学术研究品牌;改进研究会的管理制度,推动学术研究常态化,团结人才、发现人才,为人才的成长提供平台和条件。之后,杜发全教授主持了换届的表决环节,经举手表决,全票通过279名理事、72名常务理事和12名副会长。王政勋教授继续担任会长,宋志军教授继续担任秘书长。同时,研究会指出,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副会长的、曾经为学会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前辈们是陕西省刑法学的宝贵财富,研究会决定聘请他们作为刑事法研究会的顾问。

  表决后,年会进入专题报告阶段。由早稻田大学法学博士、原台湾高雄大学资深刑法学教授陈子平做了题为《共同犯罪的几个难题——以实例为做引子》的学术报告。陈教授通过典型的实务案例与学界存在的理论争议展开分析,将全体参会人员引入了思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赵合理针对陈子平教授的报告进行了点评,点评指出:“陈教授学术功底深厚,并立足于实务向我们展示了台湾的刑事法理论的深度与司法的精密化,聆听后深感受益匪浅。陈老师举的案例在大陆司法实务也大量存在,但存在简单化处理的现象,这一报告启发了实务工作者应更好地将理论融入实务。”

  此外,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谭鹏点评道:“我非常赞赏陈教授用实际案例展开理论研究的方式,直观易懂,实务部门应当继续加深理论功底。”同时,谭鹏副会长进一步提出了如何认定受贿行为中的共同犯罪的诸多情形、其刑事责任应当如何承担、实务中多用的“情节轻微”之“轻微”与否的界限何在等实务中较难的问题,与陈老师和在座理事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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