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06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qsr
10月26日,杭州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刑事法律风险及其防控”主题论坛在滨江区召开
10月26日,杭州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刑事法律风险及其防控”主题论坛在滨江区召开。近年来,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部分机构、业态偏离了正确方向,甚至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严重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同时也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来自企业界、律师界、检察系统以及高校的专家学者围绕“互联网金融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主题开展研讨交流,对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查处、认定、成因、防控、监管、预防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检察官贝金欣建议检察机关提高证据收集、审查、运用能力,尤其是加强对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审查,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有星以比较法为视角,详细分析了网络借贷问题、制度规范及存在的风险,建议一方面分类处置互联网金融企业,协调他律与自律、民事行政和刑事的关系;另一方面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识别、承受风险能力。
本次论坛旨在通过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的整合互补,提升检察机关防范、惩治互联网金融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互联网金融安全、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