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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召开成立大会暨2018年学术论坛

时间:2018-08-13   来源:陕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8年7月14日,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018年学术论坛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隆重举行。本次大会由陕西省法学会和西北大学主办、西北大学法学院承办、陕西华秦律师事务所协办。陕西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杨建军、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省保健局局长赵岚,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西北大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常江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各大院校、医院、法律服务部门、学生代表等2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思锋主持。

  西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常江代表西北大学致辞。他向与会专家学者主要介绍了西北大学和西北大学法学学科发展基本情况。近年来,西北大学把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为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把学科交叉融合作为品质提升的战略选择,把产学研合作为服务社会的必然要求。卫生法学研究会既是法学与医学两个学科的交叉融合,也是西北大学形成医疗卫生健康领域学科集群、服务健康陕西的重要举措。希望卫生法学会能够整合陕西省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研究力量,精准对接陕西省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以点突破,以特取胜,形成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或立法建议,为陕西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康陕西战略提供学理支撑,成为具有陕西特色、西大品牌的高端智库。

  西北大学法学院杨丽珍教授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卫生法学研究会申请成立的情况。陕西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王华清宣读了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成立的批复。在杨丽珍教授的主持下,大会表决通过了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129 名理事和 91名常务理事,西北大学法学院刘建仓副教授当选为研究会秘书长,西北政法大学郭升选教授、长安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贺桂华教授、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导马民虎教授、西安市仲裁委员会潘俊星常务副主任、西安市第四医院乳腺外科尚进主任、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思锋教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徐琳茹副院长、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姚建军院长、西安市律师协会姚子奇会长等九位同志当选为研究会副会长,西北大学法学院杨丽珍教授当选为研究会会长;特聘西北工业大学医学研究院院长王茜教授、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保健局局长赵岚担任研究会顾问。

  杨建军向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会长杨丽珍授牌,并代表省法学会对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他在致辞中说,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必将对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构建新型医患关系、培养公民卫生法治意识具有重要作用,研究会应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与医院、司法等部门互动联动,围绕陕西省医疗卫生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研究,为陕西省医疗卫生领域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完善建言献策。卫生法学研究会今后的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规范管理,积极开展理论与实证研究,为陕西省委、省政府制订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重大决策提供对策建议。

  赵岚在致辞中说,要解决医疗卫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以及药品安全监管、医患关系紧张等问题,离不开卫生法治的建设。希望通过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与法学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密切配合,能够加强卫生法学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为实现陕西省卫生法治化现代化、健康陕西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巩富文在致辞中认为最近上映的电影《我不是药神》以艺术的形式反映了我国当前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尽力去解决好这些问题,正是陕西省卫生法学研究会成立的初心和使命所在。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的成立,不仅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国家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立法进程的现实需要,也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公正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现实要求。研究会的成立将进一步繁荣卫生法学的研究,让我们从法治的角度、医疗卫生的角度深入研究医疗行为,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实现法学研究与医疗卫生研究的深度交叉与融合,确保法律与医疗同步发展,不断推进医疗卫生法治事业的前进和发展。

  学术研讨环节由研究会副会长徐琳茹主持,研究会秘书长刘建仓、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主任王连生、研究会尚进副会长和郭升选副会长分别做了题为“医疗纠纷大数据分析——以陕西省法院裁判文书为例”、“探索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新模式”、“从医疗纠纷看医学与法学的分歧与融合”、“构建医疗纠纷仲裁机制的思考”的专题发言。与会专家学者积极讨论,现场气氛热烈。

  杨丽珍在闭幕讲话中提出了研究会的发展愿景:一是研究会将凝聚省内高校学者、法官、律师及医生等各方面力量,开展研究工作,搭建医疗法学跨界合作、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学术交流平台;二是关注医疗卫生立法,积极参与地方性立法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出立法建议;三是针对陕西卫生法治实践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供智库方案,为政府决策服务;四是研究会将通过法律培训、宣传或者咨询等社会服务,为构建和谐司法和平安医院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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