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29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8年5月26日,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研讨会在华南师范大学成功举办。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梁德标同志,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谭晓红同志,广州市委政法委副巡视员、广州市法学会副会长许木泉同志,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杨晓生书记等领导莅临会场,来自省内外的法官、律师、仲裁员、高校专家学者等1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广州市社科联、广州市法学会作为会议指导单位,承办单位包括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广东海建律师事务所、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以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此外,协办单位有广州海事法官协会、广东省律协海事海商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以及中国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
会议第一阶段由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理事会理事长詹思敏同志主持。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梁德标在会上作了致辞,他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完善海洋法律体系,维护海洋权益和海洋安全,是建设海洋强国的的重要内容。成立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是时代发展所需,搭建航运法学研究学术平台,有利于凝聚我省航运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研究力量,促进省内外航运法研究与交流,为航运法研究在国家“一带一路”“海洋强国”“广东自由贸易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希望新成立的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能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改革开放大局,服务法治中国建设。
会议第二阶段由广东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郑桂琼主持。首先由梁德标副会长宣读了广东省法学会《关于同意召开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及其负责人的批复》。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章程》,并选举产生了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理事会理事长、原广州海事法院副院长詹思敏同志担任会长。
会议第三阶段为专题研讨会。主持人是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杨运福主任。交通运输部“《海商法》修订”课题组组长、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就《海商法》修订的背景、思路和要点进行了介绍;广州海事法院研究室主任、审监庭庭长倪学伟围绕当前海事审判热点问题展开,介绍了中国海事审判概况以及关于无单放货、船舶碰撞、海上油污、船舶扣押与拍卖几类案件的疑难热点问题;广州市南沙区政协常委冯穗江就国际上自由贸易港建设经验、广州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优势与不足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同时全方位、多角度探讨了南沙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路径,特别强调要走好粤港澳合作这盘棋。嘉宾发言后在问答环节就外国法查明、人民币国际化等问题与现场嘉宾进行了深入互动。
会议最后由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会长,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理事长詹思敏总结致辞,她对各指导、承办、协办单位,各参会嘉宾、代表和会务组工作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今后认真履行好会长职责,组织开展好研究会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