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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助推河北老年人事业繁荣发展

时间:2018-03-1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助推河北老年人事业繁荣发展

河北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

(2017年5月)

  河北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成立于2010年,是全国首家专门研究老年法律问题、为当地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对涉老问题特别是涉老法律问题进行调研,为政府提供涉老领域决策参考的法学研究机构。自成立以来,秉乘办会宗旨,积极投身涉老法律问题及相关问题的调研,投身于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帮助的社会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赞誉,省内主要媒体网站都进行了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一、注重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承担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相关工作

  一是积极与省直各厅局和省工青妇等社会团体老干部处开展合作。为了获得这些政府部门及社会团体有关方面的支持,研究会通过积极联系和沟通,得到了上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省直各部门和社会团体中的老干部处室全部成为本会的理事单位,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本研究会的理事,直接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任常务理事,个别更直接关联部门的负责人还担任本会副会长之职,为有效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开展涉老法律相关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是积极参加涉老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机构章程的起草和论证工作。2015年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专家会审,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均被采纳。该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日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同年底,参与省老龄办相关部门组织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起草工作,现该办法已经起草完成。据统计,研究会有关专家近三年参加省政府立法会审和省政协立法协商20余件(次),有力支持了法治河北建设。

  三是积极献言献策,为全国老龄政策和规划的修订提供智力支持。2015年,受省老龄办委托,我会相关专家参加了全国老龄办主持起草的《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河北区域的调研论证工作,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受到全国老龄办规划调研组的高度认可。同时,积极参加全国老龄办举办的全国老龄政策调研活动,积极献计献策,提交的成果分别获“全国老龄政策调研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优秀奖多项。其中,《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路径、对策及模式》获得一等奖。

  四是积极承担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法律论证和法律帮助。为老年事业促进会承办的“为万名困难老人送健康”、为贫困老人脱贫“建立养羊基地”、“关爱困难高龄慈爱母亲”、“百镇、千村、万里行文艺演出”等多个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提供了完整的法律论证、设计和帮助,并做到了全程跟进,有效保证了各类项目顺利、合规、圆满地完成。现本会协同省老年事业促进会、省老年文化促进会一起承担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妥善处理推进城镇化与解决老龄化和“三农”工作之间矛盾的调研,现该项目的政府购买资金30万元已经到位。

  五是直接起草并根据要求修订了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章程》。协助有关部门办理了全部相关手续,为顺利创办全省首家专门服务老年事业发展的公募基金会做出了积极贡献。该基金会运行良好,连创佳绩,短短3年时间即被民政部门评为社会组织最高荣誉“5A”级。

  二、注重开展课题调研和成果转化

  自2012年起,我会连续三年就老年人权益保护现状深入全省11地市展开广泛的调查,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一是连续承担省社科联民生调研专项课题。先后主持完成了《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路径、对策及模式》、《河北省老年人权益权益再调查及对策》、《老年人权益保护流变及对策研究》、《构建老年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研究》和《我国养老院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的专项调研工作;

  二是连续多年积极申报并承担河北省法学会年度课题研究。所主持的 《构建老年法学学科及老年法体系初探》课题,于2013年获省法学会优秀课题成果一等奖。

  三是承担由政府特别批复的专属调研课题。这一课题即“妥善处理推进城镇化与解决老龄化和“三农”工作之间矛盾的调研”,经时任省委副书记赵勇同志批复后已经获批立项,到位课题调研经费30万元,现已着手开展课题的调研工作。

  同时,我们十分重视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将研究成果分别发表在CSSCI及中文核心期刊、河北日报等重要报刊杂志,或被河北简报作为重要成果收录上报中共中央办公厅,或被省领导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并分别被新华文摘、人在报刊复印资料转载。据不完全统计,本会研究成果除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引用外,还被光明日报、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或载摘。

  三、注重维护全省老年人权益

  一是开办网站,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在河北老年网开办法律服务窗口,及时搜集、上传与老年人有关的典型案例,确保专人负责,每日至少搜集、整理、上传2件以上的典型案例,现共上传涉老典型案例860多件,同时将相关法律、政策及研究成果和老年维权知识布传上网,有效配合了老年权益保障和依法维权的宣传。

  二是编印老年人防骗手册,帮助老年人提高防骗能力。针对诈骗犯罪高发于老年人群体的社会现实,特别是亲情诈骗、集资诈骗、保健诈骗等诈骗活动,使老年人避免上当受骗,根据社会发展,伴随新形势、新情况,及时剖析不断花样翻新的新骗局、新骗术,提出新的防骗对策,先后共编印两部《老年人防骗手册》,每部印发数千本,免费分发全省老年人,帮助他们提高防骗能力。第一部已经分发完毕,受到了普遍欢迎,第二部已经编印完毕,年底即可面向全省老年人免费分发。

  三是组织开展老年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成功主办“河北省老年人维权知识竞赛”活动,协办“全省老年保健知识竞赛”、“老龄工作知识竞赛”和“助老公益晚会”等项活动,在各类公益活动及老年人保险协议等项工作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进式法律帮助和法律帮助,使各项益于老年人的公益活动和老年人群体利益保护工作得以依法有序开展,确保各项活动和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是建立“老年遗嘱库”。积极与律师事务所合作,作好老年遗嘱库建设。现遗嘱库建设正在顺利进行中,建成后,可有效保护老年人身后财产处置的权利得以充分实现。

  五是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除开办网站形提供服务外,还直接从事各类涉老法律咨询和服务:为全省老年人提供直接的法律咨询和帮助,年均法律咨询和服务50余件;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帮助,年均20余次;依法帮助所依托的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和河北省老年服务中心规范运行,依法办团,规范其为老服务工作,确保社会自身的守法活动。还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帮助老年人解决具体法律需求,并深入社会实践一线,积极培育并扶植依法养老示范基地建设,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直接的政策和法律帮助,现已建设相关示范基地3个。

  目前,正在积极筹建河北省老年法律维权(服务)中心。

  四、注重工作创新,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新路径

  一是首创集中居家养老模式。该模式在全国属创新,为此,本会积极帮助老年事业促进会和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作好项目的设计、论证,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问题的解决。组织省内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和政策方面的专家学者及政府官员召开专题论证会,进行充分的阐释和论证,从经济、社会、法律、政策等多个层面作了统一的梳理,使得该项目在确保创新的同时,也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性。其直接的社会影响,如:由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和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发起实施,选址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285号,经过3年的建设,全部6栋主体建筑已经封顶,共计建筑面积9万平米,自留办公用房2千平米(与省老年事业促进会、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省老年服务中心合用),临街门面2千平米,既开办了全国集中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基地,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健康、法律等服务,还为本会工作的持久运行奠定了良好的硬件基础

  二是寄宿制老年学校建设。经我会提出后,由老年事业促进会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现市规划局已经同意并给予选址意见。

  五、注重党建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我会相关人员和岗位与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与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高度衔接,确保了本会常态化的组织和运行。同时,本研究会自成立之初十分重视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实际情况与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共建一个支部,支部活动有声有色,有力保证了研究会工作的顺利开展。两会共建党支部一直严格按照党纪和会内制度,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支部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研究党支部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每季度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建立学习心得园地,每半年进行一次党的理论与业务知识考试,有效地提高了党员和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按照社团组织对党支部建设的要求和党员的思想表现,共建支部做出了争创“五好党支部”、“五好党员”和两项活动的决议。在共建支部的引导、垂范和推动下,社团连续四年承接中央财政支持的示范项目,截止目前,相关社团共救助6万名困难老人、30家民办养老机构,设置养老示范基地3处,组织救助款物累计4千余万元,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老年人的好评。因共建支部工作出色,于2012年被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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