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14 来源:山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fml
山西省忻州市法学会组织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参与国家监察法的咨询论证工作,积极为国家监察法的制定献计献策,被国家监察法草案(二审稿)吸收和采纳的意见建议合计共有十条。这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在二审稿中被采纳,体现了忻州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法学研究水准,发出了忻州法律人的声音。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第一次审议稿公布后,忻州市法学会与忻州师范学院法律系精心准备、认真筹划,于2017年12月1日联合举行法律研讨会,充分征集对国家监察法草案(一审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与会专家学者从立法背景、立法结构、具体条文等三个方面共提出47条意见和建议,经系统归纳整理后于12月5日在线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供国家立法机关参考。在随后公布的国家监察法草案(二审稿)中,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八条等各两款;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八条等各一款,共计十条被采纳。其内容分别涉及到国家监察机关的设置、工作职责与监督体制、派出机构、监察手段与措施、保守调查秘密、非法证据排除、相关职权交叉、申诉复核渠道、案件履职回避以及文字规范表述等十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