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23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立足民族地区,助力宁夏发展
宁夏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2017年5月)
宁夏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成立于2011年,理事会目前有49名理事组成。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坚持从宁夏实际出发,以服务“四个宁夏”建设为导向,立足宁夏、研究宁夏、服务宁夏,为推进依法治区,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谋良策、出实招。同时,研究会在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学术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连续两年被自治区法学会评为先进单位。
一、发挥人才优势,推动智库建设
一是突出应用研究。紧紧围绕宁夏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战略支点”和“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组织力量就民族自治地方经济事务立法、民族区域治理、民族地区多元纠纷解决、自由贸易园区法律问题、“一带一路”与宁夏法治经济、中阿博览会法律问题、伊斯兰金融监管等问题展开研究,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成果。组织理事专程赴银川综合保税区调研,并在保税区召开座谈会,共同研讨保税区建设中的法治保障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对策建议。
二是参与立法咨询。积极参与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及立法后评估工作。在《立法法》修改后,积极服务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参与《石嘴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银川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咨询论证及起草工作,咨询、调研意见获得了立法部门的肯定,在制定、修改的相关地方法规中得到了采纳。
三是实现功能互补。积极与社科院、政府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高校智库、企业智库、民间智库等区内其他层级的智库密切联系,实现功能互补。目前,有4名理事担任自治区人大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 3名理事担任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7名理事入选“宁夏法学智库”,2名理事受聘为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专家,5名理事受聘宁夏中国阿拉伯国家研究院智库,8名理事被银川市仲裁委聘为仲裁员,走出了特色化与协同发展的路径。
二、开展学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
一是承办高层次、高规格学会会议。2015年10月,研究参与承办了中国法学会海洋法学会学术年会,是我区首次由专业研究会、地方高校、地方法学会联合举办的学术年会,年会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中如何促进海陆联动的议题召开研讨,成果丰硕,得到了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高之国的高度肯定。2016年4月,研究会协助自治区法学会举办“依法治国地方实践:基层政府·企业法治建设和管理创新”研讨会,为促进宁夏基层政府、企业法治建设和管理创新提供了支持与服务。同年10月,受山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邀请,赴济南参与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山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协办的“法治经济 黄河论坛”,并积极申请承办2017年的黄河论坛。
二是推进学术研究。近年来,研究会始终立足宁夏作为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实际开展研究,共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立项四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立项八项,自治区高教课题立项六项,自治区法学会课题立项十一项。研究会理事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百余篇,出版著作八部,形成宁夏法治经济方面研究成果百余项,其中26项获省级以上优秀成果奖,整体科研水平在区内专业研究会中处于前列。
三是促进成果转化。建立《宁夏经济法学研究会专报》,认真梳理、总结、提炼理事在学术研究中有价值的观点和对策建议,进行二次深加工,通过专报及时向自治区法学会与相关部门报送,推动成果转化。《关于全区社会组织分类评估的反馈与建议》《推进我区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的几点建议》《我区行业协会市场自律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索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容错机制与评估机制》等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采纳。
三、参与法治实践,服务依法治区
一是开展法律服务。参与自治区政府重大政策咨询与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评估工作,为自治区政务公开、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进行第三方评估,参加《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的咨询论证,参与编写了《宁夏法治蓝皮书》。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先后到银川市西夏区的翟靖社区、正茂社区,调研宁夏基层社会治理情况,到石嘴山市调研依法治市工作,到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立案及数字化法庭建设工作,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
二是进行法治宣讲。多名理事入选自治区与银川市“六五”、“七五”普法讲师团,为我区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区内国有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举办宪法、行政处罚法、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专题知识讲座80余场。部分理事入选自治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宣讲团,深入全区进行专题报告会,听众近万名。2015年10月,研究会邀请联合国海洋法法庭高之国大法官就“维护海洋权益形势和任务——关于南海问题”做专题报告。尝试新媒体为载体的成果转化形式法治宣传,开通了“宁夏法治经济”微信公众号,是第一家以微信公众号的模式进行法治宣传与普及的专业研究会。
四、立足高校阵地,培养法治人才
充分利用宁夏大学政法学院的依托资源,建设宁夏法律人才培养和法治能力建设重要基地,积极探索西部民族地区法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先后承办了自治区法学会 “首届宁夏大学生法治辩论赛”和“首届模拟法庭竞赛”等学科专业竞赛,拓展了我区法学实践教育的平台,创新培养法学人才新模式,为宁夏培养了后备人才。积极响应“双创”人才培养模式,作为业务指导与顾问单位参与创建了宁夏大学生小微创业企业法律诊所,推进了法学创业教育在西部民族地区的开展。积极与台湾东吴大学建立了法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与摩洛哥哈桑一时大学进行人才对接,为宁夏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搭建扩区域、国际化的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