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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武汉举行

时间:2017-12-26   来源:湖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2月24日,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第七届南湖·中国农村法治论坛在华中师范大学举办

  12月24日,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第七届南湖·中国农村法治论坛在华中师范大学举办。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出席并讲话,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骆军致欢迎词,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会长、华中农业大学农民权益保护和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长健教授作农业法学研究会年度工作报告。湖北警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陈志伟,湖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徐昌洪处长,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安徽、河北、河南、甘肃、江西、山东等10余个省市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法和行政机关以及律师行业的领导、专家学者和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骆军在致辞中介绍了华中师范大学的办学优势,取得的丰硕成果,并欢迎省内外的专家学者齐集桂子山下,聚首华中师范大学进行中国农村法治研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充分肯定了农业法学研究会一年来在搭建研究平台、加强课题研究和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成绩。并就研究会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学术交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将党的意志和主张贯彻落实到学术研究中去。进一步重视内联外引,拓宽交流渠道,积极组织和参与省内外的各项学术交流活动。二是立足本地实际,解决实际问题。注重从全国和省内法治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对策,积极回应改革发展所需、党政所急、群众所盼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推进法治实践创新和法治理论创新,积极为“三农”领域的立法、咨询和论证工作贡献力量。三是丰富工作内容,实现工作方式多元化。坚持多方参与,不断提升工作的开放性,加强与其他学科研究会、市州县法学会和其他群团的横向合作,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领域建立法治协同机制,形成研究合力,发挥智库作用。

  这次年会主题聚焦“新型城镇化”、“农业供给侧改革”和“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分主题发言和集中研讨两个环节进行了学术讨论。湖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徐昌洪处长,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陈银蓉教授,华南农业大学农村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全典教授,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尤琳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管斌副教授,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熊晓青副教授,分别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农村土地补偿、农地“三权分置”、农村“精准治理”、农业金融法治和农村能源保障等方面先后作大会主题演讲。

  在集中研讨环节,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博士生时润哲,湖北工程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讲师王娟,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张慧瑶,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博士生卢泉,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翁俊芳,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黄媛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王亚飞,甘肃农业大学人文学院赵华副教授等围绕分论题城镇化与农村基层治理作交流发言,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裴敬伟副教授,湖北文理文理学院张锋副教授,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和社会发展学院戚晓明副教授,湖北中医药大学讲师费雪莱分别进行了点评。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白昊男,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魏华副教授,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晔,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张盈,河北农业大学副教授邓春景,河北农业大学房建恩,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赵宗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邱隽思等围绕分论题供给侧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交流发言,河北农业大学黄长春教授,武汉轻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邓义副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石凤友教授,甘肃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吴应珍副教授分别进行了点评。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主任陈荣卓,长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徐前权,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王伟,武汉工程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教授许承光等专家学者分别主持了论坛和研讨。会议内容充实,台上台下进行了热烈研讨,达成不少共识,很多意见建议具有很好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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