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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原市法学会召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讨会

时间:2017-11-17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司法体制改革实践,11月9日下午,吉林省松原市法学会在市宾馆召开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讨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许晓明,市法院院长程凤义出席,许晓明讲话。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万中国主持。市委政法委全体领导,市直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法学会副会长,各研究会会长、秘书长,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书记、法学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研讨文章作者代表等共计60人参加会议。

  为开好这次研讨会,市法学会8月下发了研讨会征文活动通知,到9月底,共收到市直政法各部门、各县(市、区)征文28篇,经过评审,确定9篇论文在研讨会上交流,其他论文编辑成《松原市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讨会论文汇编》进行书面交流。

  研讨会上,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赵喜文、市检察院刑检部主任检察官孙文学等9名法律工作者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主题及审判中心视野下公检法新型关系、庭前会议制度、证人出庭制度、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补充侦查和撤回起诉制度、庭审质证交叉询问规则、人民警察出庭作证制度、被害人出庭制度、统一证明标准、有效辩护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当庭宣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当事人权益保障、审前程序的人权保障等问题进行研讨,许晓明对发言进行点评,研讨气氛热烈,各种观点激烈碰撞,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许晓明在讲话中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以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深入开展法学研究,使工作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到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体现到工作的各方面。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推进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相融合。要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推进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融合。一是构建公检法机关新型关系,二是统一刑事司法标准,三是加强被追诉人人权保障,四是处理好庭审实质化与庭审方式改革的问题。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要培养和造就一批法学研究的管理和学术人才,特别是学术带头人。要通过开展理论研讨、专题调研、主题征文、理事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学习交流、思想碰撞的机会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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