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17 来源:安徽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6月29日,由淮北市法学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律师协会主办,市律协律师行业发展委员会、市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解读专题讲座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市政府办(法制办)、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地税局、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淮北矿业集团等各有关单位法学会会员代表及全市律师共计50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主讲。杨立新教授结合40余年司法实践及教学研究经验,解读了《民法总则》的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法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章节,重点分析了非法人组织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权、网络虚拟财产作为民事权利客体、胎儿利益的法律保护、成年监护制度、习惯成为民法法源等方面的立法亮点与争议。杨立新教授以深厚的法学功底、诙谐幽默的语言进行专业细致的解读,讲授内容既高屋建瓴,又结合案例和实际,帮助听课者对《民法总则》有了更为准确的理解,为大家带来了一场法学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