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23 来源:济南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4月26日,济南市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举行换届大会暨劳动争议疑难案件研讨会。会上,宣读了济南市法学会《关于同意济南市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换届的批复》,选举产生了劳动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及其领导机构。济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济南市法学会会长姚怀祥出席会议并讲话,新当选会长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徐卫民作表态发言,济南市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主任陈静主持会议。
陈静同志作了劳动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研究会自2008年成立以来,围绕劳动者就业、社会保险、工资报酬、劳动纠纷、劳动合同使用以及劳动司法和执法、农民工权益保护等问题,开展了持续、专业和集中的研究研讨活动,为我市劳动法学研究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姚怀祥同志代表济南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对劳动法学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的成立表示祝贺。他充分肯定了研究会过去的工作,并对新一届研究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要秉承“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自觉营造求真务实、生动活泼的学术氛围;三要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坚持研究济南、服务济南,着力研究解决劳动领域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四要加强自身建设,注重人才保障,充分发挥研究会的作用。
换届大会后,举行了劳动争议疑难案件研讨会,围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长期两不找’的法律探讨”、“关于审批病假证明的探讨”等疑难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