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07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7月4日,吉林省法学会召开刑事执法规范化研讨会
7月4日,吉林省法学会主办、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承办的省刑事执法规范化研讨会在省检察官培训中心召开。研讨会的主题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人权保障”,分议题是“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姜德志,党组成员、秘书长何海源,长春市法院院长张德友,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盛美军,长春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隋光伟等出席会议。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闵春雷主持研讨会开幕式。
研讨分为两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由闵春雷会长主持,议题是“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省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副部长陈洁、长春市法院刑二庭庭长石泉、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溪、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于冰分别就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刑事涉案财产处理规范化、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保障、律师执业豁免权问题作了专题发言,围绕保障律师执业权的意义和措施、影响刑事涉案财物处理不规范的因素、实践中律师执业的困境和确立律师豁免权的意义等问题深入进行探讨。盛美军副检察长,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律师姜长明作了点评。
第二单元由吉林警察学院法律系郭艳梅教授主持,议题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张德友院长、省法院刑二庭庭长张太范、长春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部长杨玉兰、吉林霍岩平律师事务所主任霍岩平、长春市公安局预审处一科科长关世辉、松原市公安局教育处处长何兵、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谢登科分别就长春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现状和解决路径、录音录像制度的缺陷及其补救、源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个案的困惑与反思、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反思、公安机关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范化、讯问中录音录像制度的适用等问题作了专题发言,发言总结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中的适用情况,强调了录音录像对供述合法性的重要证明作用,剖析了录音录像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探究了录音录像制度与非法证据排除之间的关系。隋光伟主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波作了点评。
研讨结束后,姜德志书记做总结发言。他指出,刑事执法规范化是司法文明的重要指标,是检验司法改革是否成功的关键要素。要以问题为导向,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对执法不规范现象予以认真对待。强调,观念的更新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前提,具体而言就是要树立法治信仰,注重人性关怀,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
此次研讨会紧紧围绕刑事执法中的困惑与难题进行研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对司法实务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吉林省有关高校、省和长春市人大、公安、检察、法院和律师界50余位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