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07 来源:陕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4月17日,由陕西省法学会信息安全法学研究会、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联合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举办,以“中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困境与突破”为主题的第十届信息安全法学前沿问题研讨会在西安召开。
中国计算机协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严明主任,国家一级高级检察官、甘肃省检委会专职委员陈新生,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所长助理金波,公安部十二局果园处长,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李海英主任,国家信息中心信息与网络安全部叶红副主任,兰州大学教授、兰州大学法学院刘斌斌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寿步主任,上海社科院信息研究所信息安全研究中心惠志斌主任、副研究员,兰州大学王渊副教授,西安政治学院朱雁新教授,新华社财经周刊产业经济部瞭望智库科技工作室郑大海副主任,《中国信息安全》杨国辉主编,《中国信息安全》网络空间战略论坛秦安主编,中国银联法律部赵刚,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研究员黄道丽,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律师,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理学院社科部教员闫倩,微软公司可信赖计算部安全技术政策高级经理陈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黄晶,英特尔(中国)公司标准法规部总监张华燕,RELX集团中国区政府事务总监张玉国,RELX集团中国区政府事务高级经理尹鹏翎,华为ICT咨询与规划部高级总监首席信息安全顾问郑志彬,西安财经学院史卫民副教授等应邀参会。
研讨会上午阶段由陕西省法学会信息安全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吉兰湘老师主持。会上,中国计算机协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严明主任作了“从最上层的上位法确定信息安全的地位”的主题发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所长助理金波代表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信息网络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针对“如何运用法律防范新技术带来的信息安全问题”作了发言。
《中国信息安全》网络空间战略论坛主编、上海社科院特聘研究员、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网络空间战略研究中心秦安主任作了题为“树立国家网络立法的七种意识”的主题报告。报告指出:中国网络立法的必要前提是具备相应的意识,即网络主权意识、网络发展意识、网络安全意识、网络文化意识、网络国防意识、网络合作意识、网络隐私意识这七方面意识的综合提升。公安部十二局果园处长以“云计算时代的数据主权问题研究”为题作了主题发言,介绍了数据主权概念的界定、云存储中的数据主权、数据主权与个人数据保护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寿步主任通过对新型网络犯罪案例进行评析,并结合自身经历,阐述了网络空间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兰州大学教授刘斌斌围绕这一阶段的主题报告进行了点评。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黄晶作了题为“工业4.0背景下的未来生活愿景及信息安全威胁”的主题发言。他认为,大数据的发展在便利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威胁,因此,尽快完善我国网络安全立法成为迫切需求,同时建立健全互联网安全监管制度,为法律的贯彻和执行提供制度保障。空军工程大学理学院社科部教员闫倩以“网络空间的法律属性困境与信息安全立法”为题作了主题报告,基于西方对网络空间法律属性的界定,她引用2010年《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网络空间具有主权的相关论断,探讨了我国网络主权观下的网络空间法律属性,以及网络空间法律属性问题给信息安全立法带来的国际挑战。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博士生马宁作了“全球网络安全战略的变革——‘政策拐点’之后的软法之治”为题的报告。他认为,全球网络安全战略在理念、原则、目标和策略等方面发生的重大变革,促使各国进行网络信息安全软法之治的思考。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所长助理金波围绕这一阶段的主题报告进行了点评。
研讨会下午阶段由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王玥老师主持。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李海英主任作了题为“大数据发展及立法挑战”的主题报告。她认为,应当从数据生命周期角度审视数据产生的每个环节,基于数据的资产性和可用性探讨数据使用者的相应责任,以及如何让大数据为人类带来更多的便利和财富,并重点关注如何在发展和安全之间寻找适当的平衡点,以把握数据开放和信息资源控制与安全之间的关系。国家信息中心信息与网络安全部叶红副主任以“中国网络安全立法的困境与突破——关于电子证据的讨论”为题作了主题报告。她详细论述了从“电子数据”到“电子证据”的过程,提出需要法律和标准的严格规范,以保证电子证据的证明力度。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信息安全研究中心惠志斌主任/副研究员发表了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的研究成果——《大数据时代美欧数据安全政策探析》,富有启发性地从软法的角度介绍了欧美相关政策,并关注其对我国的启示,具体包括应当重视人才培养;借鉴美欧相关政策框架和立法实践;重视国际合作;推动“政商为主”向“以民为本”的立法逻辑转变等。西安政治学院朱雁新教授作了题为“战争冲突法”的报告,阐述了网络战争应当秉承区分原则,关注网络战争应当如何对待平民和民用物体的损失问题。微软公司可信赖计算部安全技术政策高级经理陈恺对这一阶段的主题报告进行了点评。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研究员、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博士生黄道丽以“企业隐私保护的法规遵从问题”为题作了主题报告。她在报告中简述了我国相关的立法保护框架,通过对典型企业的隐私政策分析,提出遵从的法律资源缺乏和实际执行力不足的问题,并对此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律师作了题为“实名制对国家信息安全影响的评估”的主题报告。报告中对“实名制”的积极意义和消极影响进行了生动的介绍,将政策考量作为落脚点,提出实名制对国家战略的影响及微调建议。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博士生方婷以“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的立法与实践”为题作了发言,分享了有关英美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的政策立法与实践内容,提出我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立法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英特尔(中国)公司标准法规部总监张华燕女士对这一阶段的主题报告进行了点评。
最后,陕西省法学会信息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安交大法学院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电子学会云计算专委会委员马民虎教授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互联网+”政策凸显了本届政府的开明,但国家政策出台略显仓促,信息安全法律进步仍需各位专家努力。此外,北约卓越智库发布的报告《国家网络安全手册》阐述了网络空间的十大规则,值得我们关注。结合国家的政策历史发展来看,网络安全立法仍然存在诸多难点,在国家各部门法快速出台的今天,我们更要关注信息安全立法的发展,关注原则性基础性的规定,目前最重要的是循序渐进地做好网络安全立法的基础研究,梳理清楚立法的基本思路和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