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28 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4月23日,由潍坊市法学会和潍坊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的刑事法律论坛在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召开。本次论坛主题是围绕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鲁公发〔2015〕35号文件《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35号文件”),对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的法律适用进行座谈交流。潍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秦景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刑法学会研究会会长陈曦参加论坛并分别讲话。潍坊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葛金军主持论坛。研究会有关理事,市政法部门有关处室负责人,部分律师事务所律师共计20余人参加了论坛交流。
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司法实务工作,对“35号文件”提出的办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置原则、属地管辖、处置程序、证据的收集固定、法律适用问题等进行了认真解读,并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论坛交流中,提出了要把依法打击少数、警示教育多数,轻重有别、罪行相适应的处置原则落实到各个执法办案环节,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特别是就文件中列举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妨碍公务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等进行了交流探讨,就定罪量刑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重点就处置工作中一些有争议的问题、疑难复杂案情等进行了交流,着力为具体司法实务工作提供借鉴和指导。同时,对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收集、固定和认定等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措施,就律师参与信访接访、代理信访案件、强化律师队伍管理等交流了意见。
潍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秦景岗对举办刑事法律论坛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继续开展好刑法学研究会法律论坛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要把举办刑法学研究会法律论坛形成机制,对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进行法律探讨,指导具体工作,为推动法治潍坊建设作出贡献;二是要正确处理好改革、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切实发挥好研究会在研究社会难点、热点和敏感问题中的积极作用;三是要积极开展活动,从法律层面,开展对社会具体事务方面的理论研究,多出研究成果,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真正发挥好刑法学研究会“智囊团”和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