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31 来源:宜昌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3月30日,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亲自批准设立市级法学学术课题项目,解决市法学会年度经费15万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连续召开常务理事、座谈会议,学习习总书记关心法学会的指示和孟建柱同志批示,层层传达动员,部署工作。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法学会的学术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的三大职责在2015年新春迈开了新步伐。中国法学会、湖北省法学会多次要求各级法学会要抓好本地课题研究,立足本地,研究本地,服务本地。新年第一天,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黄楚平就在全市大会上表示推进法治宜昌建设,法治宜昌建设今后作为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昭示了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法治宜昌建设的坚强决心。市法学会义立即行动,《三峡日报》新年第一张2月26日第七版刊登了市法学会秘书长金惠敏的署名文章《凝聚法治共识推进法学事业》,号召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法治宜昌建设的道路上凝心聚力,贡献力量。随后立即向市委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并结合宜昌实际,提出了设立法治建设市级学术课题项目,解决经费,用于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用于政府决策、立法研究、解决现实问题,更好地提高宜昌法治建设水平,引起了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市委常委、副市长宋文豹高度重视。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在一个月内完成调研,落实了相关问题。市长马旭明亲自批准付诸实施。
日前市法学会已发出法学学术课题研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