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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法学会召开2012年度学术研讨会

时间:2012-10-31   来源:福建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2年9月16日,由三明市法学会、三明市物流行业协会、三明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的以“物流行业法律风险防控”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在三明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八楼隆重召开。三明市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在市区的常务理事、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及会员代表;三明市物流行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物流企业业主;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等领导及该学院部分师生共200多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为期一天,分为上午、下午两个阶段。上午主要议程是讲座。会上,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王怀毅、三明市经贸委副主任郑明增、三明市法学会秘书长、市委政法副调研员方艺先后在会上致辞。他们强调,本次学术研讨会是是三明市法学界和物流行业的一件大事,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必定能带动三明法学文化的进一步繁荣,必定能促进三明市物流行业进一步快速健康发展,并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随后进入讲座环节。市财会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高级会计师张起访从“营改增”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税收政策、对物流业的影响分析、物流业的应对策略、当前应当特别关注的几个问题,共六个方面作了以《物流业“营改增”政策解析及应对策略》为题的讲座。三明市政协常委、邱宁江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宁江律师从如何防控物流行业存在的法律风险入手作了以《物流行业法律风险及对策》为题的讲座。两位嘉宾从专业角度出发,即分析了物流行业的现状,又对如何促进物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对策,极具实务性,内容丰富,事例生动,讲课深入浅出,生动明晰,很受欢迎,使与会者受益匪浅,赢得了阵阵热烈的掌声。

  下午的议程是案例研讨。来自三明市直政法部门的8位代表,围绕给定的案例,结合精心制作的PPT进行案例研讨发言,阐述各自的观点,之后,发言人分成正方、反方、第三方展开辩驳。正方认为:张军作为顺风物流有限公司的实际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将公司部分车辆交由凯旋保险公司承保,其业务所得的保险折扣(35万余元)私自让其妻子收取未做公司的账户收入的行为,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反方则认为:该公司实际上是张军一人的公司,公司财产也归张军所有,张军授权其妻子收取手续费“未做公司账户收入”的行为,不同于刑法条款中的“归个人所有”,其行为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三方认为:返还的保险折扣不具有贿赂性,张军的行为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顺风公司享有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财产权,其公司的财产不能视为张军个人所有,其行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具有非法占有性,削弱了顺风公司承担法律义务的能力,构成职务侵占罪。辩论期间,还产生了独特的新观点,持该观点的代表认为张军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是不宜定罪,以达到刑法分则与总则的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刑罚手段与行政手段相协调的目的,进而构建严而不厉的一体化刑事法律体系。同时,台下与会者们也积极的参与其中,或提问,或陈述自己的观点,互动环节使现场气氛更为活跃,辩论过程中,各方观点鲜明,交锋激烈,扣人心弦,这是一场集知识、思辨、技巧于一体的高水平的精彩辩论赛,是本次学术研讨会的一大亮点。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的傅树朝庭长在案例研讨后对大家的发言做出了专业的点评。

  最后,三明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三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余真华发表了讲话,他指出,这次与三明市物流行业协会、三明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的以“物流行业法律风险防控”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开创了我市法学会与社会团体、学院共同合作的先例,是法学研究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一次新的突破。他充分肯定了两位嘉宾的精彩讲座以及各位发言代表高水准的专业素养和深厚的法律知识底蕴,感谢大家对法学会的关心、支持和高度重视,使研讨会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必能为物流行业的业主们提供更多法律上的指导和服务,必能进一步促进物流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经营,唤起物流行业业主们的法律防范意识,必能进一步实现物流行业的规范化运作,进而促进我市物流行业更加繁荣发展。

  △简讯一则:2012年8月30日,福建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暨设区市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在莆田市召开,三明市法学会秘书长、三明市委政法委副调研员方艺同志和市法学会秘书科科长卢晓兰同志作为代表参会,会议结束后,他们及时传达了福建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常务副主任、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晋闽同志和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琦同志在会上的讲话精神,并根据本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制定了我市法学会初步贯彻意见,研究下阶段打算和进一步加强工作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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