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18 来源:武汉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之际,12月6日,武汉市法学会、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武汉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了“2012•武汉法治论坛”。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法治保障研究”,旨在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落实武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宏伟目标,对于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武汉建设,实现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率先在全国建成小康社会具有积极意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曙光,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法学会会长胡绪鹍,市法学会副会长王成宇,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周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关太兵等领导及市直政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倪子林同志主持。来自武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区行政、政法机关、武汉地区高等院校等单位和部门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届论坛共收到124篇论文,内容涉及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法治保障的方方面面,诸如“国家中心城市的法治路径研究”、“创新型城市的法治环境研究”、“创新社会管理法治问题研究”、“提升软实力的制度机制架构研究”、“环境文化研究”等。在论坛主题报告单元,武汉发展战略研究院袁云光副研究员介绍了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背景和内涵,提出武汉要从“文化引领、创新引领、开放引领”三个方面进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著名经济学家、武汉大学区域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伍新木教授站在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高度,解读了经济取得辉煌成就不可避免会伴生深层次的矛盾问题,提出法学家们应为整个社会的发展贡献法治的红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陈小君教授明确提出,要用法治来保障武汉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助推幸福武汉、生态宜居武汉、文明武汉的形成,并从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环节回答了如何构建的问题。在交流发言单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简基松教授、武汉市委党校周昕副教授、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傅智能分别从“做好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武汉、北京、深圳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法治环境比较”和“提升武汉市软实力的制度机制架构”等方面紧扣论坛主题作了发言,从法治实践和比较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解答。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莫洪宪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利红教授对论坛作了精彩的总结和点评。
本届武汉法治论坛充分体现出战略性、前瞻性、开放性和务实性。一、论坛高举旗帜,高度自信。论坛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法治保障”的主题展开,提出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始终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造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地位,明确使命,应对挑战,推进法学事业的创新发展。二、论坛研究重点明确,找准了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中法学研究的定位。论坛提出,要用法治来保障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法治保障研究必须着眼国际视野,立足国情市情,并体现现代文明的标准。要围绕建设“三个中心”,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为幸福武汉、生态宜居武汉、文明武汉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三、论坛研讨方式进行了改变。论坛站在法学的层面,并结合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环境生态学等其他学科知识,进行了跨学科、综合性的研究,提出很多可资借鉴的理论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深度与较强的现实意义。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法学会会长胡绪鹍同志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强法治武汉建设,提出了七项事关武汉发展的重大法治课题:一是关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法治保障的顶层设计问题;二是关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加快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三是关于继续推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问题;四是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治保障问题;五是关于强化民生法治问题;六是关于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问题;七是关于建设“美丽武汉”法治问题。他要求全市的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勇于担当,从参与立法,投身法治保障实践,开展切实管用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面,全力营造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法治环境、法治保障体系。
武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曙光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回答了今后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四个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凝聚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目标、新举措,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纲领和行动指南。报告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五个方面目标,其中之一就是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的尊重和保障。这些目标和任务的提出,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对以民生为重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反映政法工作在“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任务中的重要地位。胡曙光书记对我市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和期望:一是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二是要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大力推进法治实践和法学理论创新;三是市法学会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法学会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