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06 来源:青海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2年,青海省法学会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以社会管理创新、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循环经济、生态保护、依法行政等工作为研究重点,在广泛征求法学法律界立项研究课题选题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确立并印发了2012年度省法学会立项研究课题指南,采取面向广大法学法律界公开招标,择优立项的原则,在申报的31项课题中,经省法学会六届十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立项课题23项,其中:资助类课题9项,自筹类课题14项。
在课题主持人和参与人的共同努力下,2012年度共提交申请结项课题25项(含2011年延期结项课题6项),未提交1项;另有3项因课题主持人申请延期,经学术委员会同意顺延至2013年结项。
经学术委员会匿名评审,24项课题准予结项(其中,优秀2项,合格22项),1项不予结项(见附表)。
从结项情况看,2012年立项研究成果质量上整体较以往有所提高,但个别课题仍存在研究不深入、内容无新意、学术欠规范及优秀成果偏少等问题。望课题主持人及其成员本着对法学研究负责、对研究学风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学术委员会提出的修改建议,加强学术修养,端正研究态度,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2013年,省法学会将继续在立项研究课题申报、立项、督导、评审工作中,将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大中期督导,确保立项研究课题质量不断提升,为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准予结项的课题主持人请于2013年5月15日前到省法学会领取结项证书(资助类课题经费已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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