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17 来源:安徽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为探求医患纠纷的解决之道,近日,安徽长丰县法学会联合县卫生局、县司法局举办“处置医疗纠纷法律保障研讨会”。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孙祥宝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卫生局、县司法局、县法学会负责人及论文作者共30余人参加会议。县卫生局局长樊福地主持会议。
参会论文作者从三个方面对医患纠纷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一是从医院角度,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医务人员道德下滑、法律意识淡薄、服务态度不端、医技水平不高,纠纷出现后处置不及时不积极甚至推卸责任等;二是患方期望值高,花了大价钱未达好结果,怨气怒气难平,加之沟通渠道不畅,互缺诚信,问题如雪球越滚越大;三是社会深层次原因,包括社会风气、社会诚信、腐败、利益分配、公平正义等。与会人员认为,相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达成共识,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基础上依法处理,尤其要强化县医调委的力量,加大第三方调解力度,从经费人才上优先解决,以充分发挥其作用。
孙祥宝在讲话中指出:
一要高度重视医患纠纷,端正态度,平等待人。各级各部门要有医患纠纷无小事意识,抓小抓早,防止事件升温发酵,酿成社会问题。医方要注重医德培养,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把患者当亲人对待,尊重其知情权、自主权、选择权、隐私权等,出现纠纷时要及时交流疏通,避免矛盾扩大。
二要强化医患双方的法律意识,依法处理,保护合法权益。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法律意识,依法解决医患纠纷。医务人员在专业培训中要补上法律普及内容,尊重患方的平等医疗保障权、生命健康权、知情同意权、人格权等。就医者要遵纪守法,纠纷发生后按正常渠道解决,避免采取过激方法。对恶意破坏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生命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严惩,维护医疗市场秩序。
三是政府要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人员配备、经费等方面加大对医患纠纷调委会的倾斜力度,政府及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调委会工作,增强其权威性,以利于更有效地解决纠纷,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