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16 来源:宁夏法学会 责任编辑:
12月5日下午,由宁夏法学会组织开展的“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再进分区回民第四小学开讲。这是宁夏区法学会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具体形式,是落实中国法学会“爱祖国、学法律、促和谐”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的具体举措,也是法学机关党总支积极开展“三服务一推进”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
本次“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是“法治文化进基层”活动的主要内容,以宪法宣讲为主题,邀请区内专学者进“下基层”联系点的街道、社区、农村和中小学进行宪法知识讲解,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化。
首场宣讲邀请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文法系教授陈永忠授课,他主要从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标志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旁博引证、妙趣横生,使广大师生系统了解了宪法知识,获得一致好评,现场气氛活跃,在师生齐唱国歌声中结束了首场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