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8-26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各研究会、社团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
根据《北京市法学会法学研究三级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北京市法学会2012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报通知》的要求,经北京市法学会批准,决定对17项重点课题,34项专项课题予以立项(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法学会2012年度重点、专项课题完成期限一年,应于2013年7月30日之前完成。请课题主持人按立项要求开展研究,按期提交研究成果。
二、请各研究会、社团法学会认真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有关课题实施中的问题请及时与市法学会研究部联系。
三、立项公告及立项名单在首都法学网(www.bjfxh.org.cn)公布。
联系人:王秀海 李 倩
电 话:67634590
北京市法学会
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