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14 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4年3月3日上午,我会召开2014年第一次秘书长工作会议,常务副会长冀怀民、副会长兼秘书长赵力军、副秘书长耿国玉、王华、张成顺、曲坤山、于忠翔、王少兵和秘书处工作人员魏燕参加了会议。
为方便研究会与各发起单位的工作联系,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各发起单位增设一名副秘书长。经发起单位推荐,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海燕、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办公室主任于忠翔、山东省企业家俱乐部副秘书长王少兵三同志为新增副秘书长。副会长兼秘书长赵力军同志宣读了山东省法学会企业商事法律研究会《关于增设副秘书长的决定》,并分别向曲坤山、于忠翔、王少兵副秘书长颁发了聘书。
与会人员围绕秘书处起草的《研究会秘书处工作职责》、《秘书长工作职责》和《副秘书长工作职责》三个工作职责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还根据研究会2014年工作要点,围绕研究会会刊、动态、网站建设、刊物发送等对外宣传方面的工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最后,常务副会长冀怀民同志对秘书处的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研究会成立以来,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社会反响很好。研究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关键是看秘书处的工作。研究会对外联络、活动的组织安排落实、内部行政管理等,都体现在秘书处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各位副秘书长要相互配合,协助秘书长认真完成各自的分管的工作。
二是各位副秘书长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与所属企业、院校及会员单位加强沟通联络,把研究会的工作宣传推广出去,把各自开展的业务工作与研究会的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