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9-23 来源:江苏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dmin
9月20日,省法学会医药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年会在泰州举行。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方为南、台湾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院长李晏墅分别致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力、南京中医药大学经贸管理学院院长田凯、泰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黄书华等出席开幕式。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法学会医药法学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医药法学研究会首届理事会及领导班子,泰州学院法学院院长韦宝平教授当选为会长。研究会还聘请潘维大校长为名誉会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旺洪等5人为顾问。
医药法学研究会首届年会主题为“医药法学研究与医药法治”。韦宝平教授、南京市卫生局政策法规与卫生监督处处长胡晓翔、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玉玲、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法学院讲师陈庆分别作了“医药法学研究主要领域与方向”、 “医疗卫生改革中的法律问题”、 “医疗责任中的证据问题”、 “中医药传统知识‘非社区性’分析”的主题报告。来自省内医药法学理论界、实务界和台湾学者60多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