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2-16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elite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这一重要举措由中央政法委、中央宣传部牵头落实,中国法学会为参加单位。按照中央政法委指示,中国法学会具体负责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为了尽快推进该项举措的研究落实,中国法学会近期先后在杭州和北京举办了两场“法治理论调研座谈会”,邀请在法学领域有精深造诣、长期关注法治理论研究的四十余位专家学者,围绕如何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一核心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第一次调研座谈会全体合影
陈冀平书记讲话
姜伟副秘书长讲话
王辉忠副书记讲话
金德水书记致辞
张文显副会长主持座谈会
第一次调研座谈会于2月5日在杭州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姜伟,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王辉忠,浙江大学党委书记金德水出席并讲话。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主持。来自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中山大学、东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知名院校的二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座谈。
第二次调研座谈会会场全景
陈冀平书记讲话
姜伟副秘书长讲话
江必新副院长讲话
张文显副会长主持座谈会
第二次调研座谈会于2月14日在北京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姜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出席并讲话。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主持。来自国务院港澳办、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单位的二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座谈。
与会专家解放思想,各抒己见,围绕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科学构成、核心内容、关键要素,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与法治理论发展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传统法治思想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西方法治理论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队伍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中国法学会将在两次调研座谈会的基础上,形成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成果,报送中央政法委。
座谈会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浙江省法学会、浙江大学法学院具体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李存捧副主任、彭伶副主任,浙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等参加了会议。
附:第一次调研座谈会专家(以姓名拼音为序)
陈景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云良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付子堂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龚廷泰 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
郭春镇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何勤华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黄建武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季卫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教授
李友根 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齐延平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钱弘道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谭世贵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汪世荣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汪习根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夏锦文 扬州大学党委书记、教授
徐祥民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教授
徐忠明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赵 骏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周佑勇 东南大学社科处处长、法学院教授
朱新力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教授
第二次调研座谈会专家(以姓名拼音为序)
封丽霞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
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黄柳权 国务院港澳办法律司司长
胡建淼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教授
胡水君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
何志鹏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江必新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强世功 北京大学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蒋立山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贾 宇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李 林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研究员
刘作翔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
莫纪宏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研究员
马小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石静霞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王晨光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
王振民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朱景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恒山 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教授
张新宝 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教授
张志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卓泽渊 中央党校政法部常务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