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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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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郑震亮下基层开展工作调研

时间:2012-07-24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郑震亮率法学会机关全体同志先后到奉化、鄞州、江北、海曙、余姚、慈溪等地开展调研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介绍等方式,与所到各地有关领导共商法学会工作在基层的发展、落实。

  调研中,有关市(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及联络组长(联络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特点介绍了上半年完成市法学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学习传达贯彻中国法学会全国地方法学会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组织保障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相关论坛征文活动;以及会员发展与会费收缴等情况,并提出了关于加强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自身在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郑震亮副会长对各会员联络组的工作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对各地提出的意见建议及遇到的问题与困难的解决与大家一起进行了共同探讨,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积极组织协调,抓好任务落实。

  宁波市法学会要积极探索创新各种服务平台,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有利于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各项研究成果、真知灼见及时呈送相关领导和部门,使其尽快进入决策参考视野和实践领域,并将服务平台作为重要手段,促进法学会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会员联络组长(联络员)要牢记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宗旨,按照法学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具体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各项会员工作,及时了解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做好情况汇总、经验总结、交流和反馈。

  二是主动经常汇报,当好领导参谋。

  各会员联络组长(联络员)要向本单位领导汇报法学会的工作,进一步提高有关领导对法学会的性质、宗旨、职能、定位及任务的认识,赢得领导关心支持,力争把法学会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管理考核,积极向领导建言献策,协助领导推进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三是发动调研骨干,积极参与法学研究。

  各会员联络组长(联络员)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调研骨干,广泛宣传发动,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倡导求真务实的良好学风,团结引领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多出成果、见精品,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法律支持。

  四是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论坛、征文活动。

  针对各项论坛、征文活动多、任务重、时间紧的现状,要突出重点,做好结合,找准自身工作实际与各项论坛、征文活动主题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同时,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社会管理创新法律机制健全方面的问题,确定论坛和征文的主题,开展法学研究,做到活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杜绝“两张皮”现象的发生。争取以高质量高水平的论文入围论坛,同时用法学研究优秀成果指导推动工作实践。

  五是广泛宣传发动,不断发展壮大会员队伍。

  各会员联络组长(联络员)要按照中国法学会会员的入会条件和程序,密切配合宁波市法学会做好会员的发展工作。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入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会员力量,扩大法学会的影响力。宁波市法学会要继续探寻和拓展做好会员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升会员服务水平,通过多样化的服务平台,建立更加广泛的参与机制,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会员服务活动,为会员深入开展学术研究与专业交流,进一步施展才华提供更多机会和选择,把法学会建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不断增强学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六是发挥区域优势,开创学会工作新特点。

  各会员联络组要充分发挥自身人力、财力、物力等各方面资源优势,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打造工作亮点、形成工作特色,争取工作有新突破、新进展。从实际出发,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开展县(市)区级法学会建设,争取成为我市首批建立的县(市)区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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