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24 来源:陕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根据陕西省委政法委安排部署,6月19日至22日,陕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雷宝生带领机关有关同志第四次赴安康市石泉县开展“三问三解”活动。此次活动中,按照陕西省委政法委“三问三解”活动领导小组安排,雷宝生专职副会长传达了省十二次党代会的主要精神,了解了县、镇贯彻落实情况,并检查督导了解石泉县党委政法委建设情况、看望了石泉县池河镇新兴村困难户刘延安。同时,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形式,与池河镇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了面对面地交流,详细了解了当地在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情况。
6月19日,雷宝生专职副会长一行与池河镇有关村镇干部一起看望了新兴村困难群众刘延安,现场查看了室内楼梯护栏安装情况,并将3000元的配套资金送到刘延安手中,帮其减轻经济负担,度过难关。
6月20日,雷宝生专职副会长一行深入石泉县委政法委机关调研,结合“三问三解”活动,重点检查督导陕政法发[2011]12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先后听取了石泉县委政法委领导的汇报,参观了机关的硬件建设,查看了有关资料。雷宝生专职副会长对石泉县委政法委贯彻落实陕政法发[2011]12号文件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高度重视。安康市、石泉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对县级政法委建设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陕政法发[2011]12号文件,研究部署了加强县级政法委建设有关事宜,制定了实施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贯彻有力。安康市委政法委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政法委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发法(2011)37号);2011年10月,石泉县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政法委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法委职责任务、班子建设、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等内容;2012年3月,石泉县编委会下发《关于县委政法委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石编发(2012)3号),对县委政法委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明确,核定政法委人员编制15人,同时,县委政法委结合各镇、部门干部调整情况,对6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充实调整。县财政足额预算政法委工作经费,人均办公经费2万元,综治维稳工作专项经费160万元。落实了每个村(社区)2000元的信访维稳专项工作经费。机关办公设施齐全,实现了信息化、自动化办公。三是成效明显。在贯彻落实陕政法发[2011]12号文件中,石泉县委政法委工作成效十分明显,亮点多多。如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建立公安网、互联网、视频网“三网合侦”工作模式,创新社会治安防控新机制;池河镇成立明星综合示范区,建立明星新型农村社区,成立社区党支部、下设产业党支部和综合党支部,创新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池河镇综治办建立健全“三会一包”(政法联系会、维稳形势分析会、重要案件研判会,落实包案制度),凝聚“三位一体”大调解合力,切实筑牢综治维稳防线;县交警大队提出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全市率先建立覆盖全县、触角延伸到组的镇村交通协管员网络的管理模式等,通过积极探索各种社会管理模式,有力促进了政法工作落实。
之后,雷宝生专职副会长与石泉县委政法委机关有关部门就留守儿童、两劳人员管理安置及信访情况进行了交谈,并希望大家继续保持成绩,发挥优势,在做好政法各项工作的同时,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培育新的典型,为构建平安石泉、平安安康、平安陕西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