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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12年“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工作总结

时间:2012-12-10   来源:青海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关于组织2012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结合青海实际,青海省对“双百”法治宣讲活动作了精心的安排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现将青海省2012年“双百”法治宣讲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及时研究部署“双百”法治宣讲活动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青海省法学会接到全国“双百”法治宣讲活动通知后,及时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向青海省司法厅党委和主管领导汇报“双百”法治宣讲活动通知精神和青海省组织开展“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的工作思路。青海省司法厅党委和主管领导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指示青海省法学会协调青海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司法厅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双百”法治宣讲活动。

  (二)各部门通力合作,成立组织机构。在各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通力协作下,成立了由青海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司法厅和省法学会负责同志组成2012年“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法学会,具体负责全省“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的统一组织协调和安排部署。组委会主任由省法学会会长刘晓担任,副主任由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司法厅,省法学会相关领导兼任。保证了青海省“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在各方统一共识,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的良好势态。青海“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双百”法治宣讲活动要求,积极总结历年“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青海实际,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制定了青海省“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三)联系青海实际,确定宣讲主题。根据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在调查研究和征求专家学者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了宣讲主题,主要包括《宪法法律实施与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一国两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法治保障》、《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和谐》、《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与政法核心价值观》、《推进公正廉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以法治理念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等与青海民主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而又亟待解决的重大法治问题,确保宣讲主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根据听讲对象的需求,确定宣讲人:针对宣讲对象的不同,从“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中选择政治立场坚定、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学术造诣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担任,保证宣讲内容既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又注重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需求,贴近群众,通俗易懂,在解决现实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

  (五)结合地理特征,确定宣讲时间、方式、地点。根据青海的实际,确定“双百”法治宣讲活动时间为6-10月间,以巡回宣讲的方式将宣讲地点集中在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级政法各部门、西宁地区、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进行,听课对象主要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各部门、人民团体机关工作人员和大中型企业职工、大专院校师生等。每个部门各安排1-2场。

  (六)抓责任落实,活动有序进行。要求各省直机关单位、省级政法各部门、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和西宁市根据需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周密部署,明确宣讲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尤其是宣讲的场地、人员、照相、录像、DVD光盘制作、宣传报道等工作,保证宣讲活动有序进行,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二、“双百”法治宣讲亮点纷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一)各地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宣讲活动的落实。实施方案制定后,省“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组委会向有宣讲任务的地区、单位和部门下发了文件,要求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和本部门法治宣讲活动的落实。

  (二)落实宣讲人员,确保宣讲活动的质量关。注重发挥宣讲人研究特长,选择理论功底深,实践能力强,宣讲经验丰富且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担任,确保“双百”法治宣讲活动保质保量进行。

  (三)严把宣讲材料关,确保宣讲活动的政治关。在确定宣讲主题和内容上,严把政治关,将开展“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应坚持的理念及导向放在第一位,进一步突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四)选择最佳切入点,扩大宣讲活动的影响力。一是借助青海省“第二届优秀法学家”表彰大会这个契机,首场报告会于2012年7月4日在青海会议中心拉开序幕,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王建军,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高煜及省安全厅、司法厅,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出席报告会。省直政法各部门及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等部门的法学法律工作者200余人聆听了报告。报告会反响强烈。二是抓住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时机,于2012年10月23、24日首次集中对青海9所高校1200余名师生进行了“双百”法治宣讲,引起高校师生的共鸣,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三是根据省经委(国资委)机关及所属大中型企业和青海油田的普法需求,分别选派宣讲团成员进行“双百”法治宣讲,为“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在大中型企业开展积累了经验。

  (五)内容丰富,贴近现实生活。2012年的“双百”法治宣讲涉及《依法治理理念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公正廉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树立与中国法治现代化》、《法律是青少年必备的精神食粮》、《在法治阳光的沐浴下健康成长》、《大力培育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州县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依法行政 贵在于行》和新《刑诉法》等内容。2012年共举办了16场“双百”法治宣讲,有近7000人听取了报告。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2012年的“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在组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青海省法学专家学者的努力,取得了圆满成功。其经验和主要做法是:

  一是领导重视,齐抓共管。活动从一开始,就得到各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组委会主任、省法学会会长刘晓在听取“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办公室关于活动情况的安排部署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意见。要求“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办公室将这项活动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实施方案下发后,组委会各相关部门和领导,全力配合“双百”法治宣讲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为做好“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的宣讲准备、协调工作,从时间、地点、人员落实、宣讲主题确定、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给予了大力支持,这是“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取得成功的关键。

  二是崇尚法治、积极参与。青海省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把参加“双百”法治宣讲活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看成是自己学术生涯的一次重要经历,感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宣讲对象负责的态度,坚持讲法治与讲政治的统一,精心、细致、充分准备宣讲材料,使宣讲主题和内容既符合实施方案的要求,又满足听讲对象的法治需求,力求使讲座富有感染力、影响力,并能为宣讲单位的民主法制建设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价值而积极努力,赢得了各方的一致好评。各部门、各单位参与热情高,法律需求强烈,这是“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

  三是贴近现实,解决难题。“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意见,指导和安排各宣讲人以典型案例入手,从理论层面解答各部门、各单位在实践中遇到的法治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办法,采取的措施等。使听众从中受到启发,理清了思路,明白了事理,增强了法治宣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四、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一)存在的不足。2012年的“双百”法治宣讲活动是成功且富有创意的,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宣讲主题和内容仍需进一步完善,使之真正能为各部门、各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宣讲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还不够大,效果不太明显,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需加强;三是“双百”法治宣讲活动还没有引起个别地区、个别部门、个别单位的充分重视等。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双百”宣讲活动中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二)建议。经费一直是困扰“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的一个难题。自“双百”法治宣讲活动举办以来,由于没有专项经费来源,法学会除得到司法厅的一定支持以外,均从法学会有限的经费中克服解决。建议全国“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组委会能自上而下的做好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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