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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安全法治讲坛在北京开讲 专家纵论“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建设”

时间:2012-07-25   来源:法律信息部  责任编辑:

  (讲坛会场)

  2012年3月28日,中国食品安全法治讲坛在中国人民大学启动。这是全国首个同类讲坛,由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法治信息研究中心共同主办,得到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中央有关监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来自浙江省宁波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史小华作了题为“城市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建设——以宁波为例”的主题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徐景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喻文光讲师等担任评议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出席并致辞。讲坛由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仕春主持。200余名师生参加了论坛。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仕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

  韩大元院长在致辞中指出,食品安全不仅是中国的问题,在工业化、全球化背景下也是全球性的问题。食品安全事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人人有责。因此,法学院的师生应当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各种科研和实践活动,从法学的角度、法治的高度,为破解食品安全难题献计献策。

  (浙江省宁波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史小华)

  史小华从文化、经济发展、体制等不同的角度,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成为严重社会问题的原因,同时介绍了宁波市近年来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所采取的举措和成功经验。多年来,宁波市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解决重点突出问题的同时,探索建立由综合监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最大限度整合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一个科学规范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正在形成,近七年来,宁波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或有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公众对食品安全反应比较平静,对政府食品安全公众比较满意。宁波市探索的食品安全体系的主要内容是应用食品风险分析的方法,对食品存在的风险进行监测评估,有针对性的开展风险管理,并及时将风险传达给企业和消费者。许多做法和经验受到了中央领导和中央部门的高度评价。

  宁波市政府增加投入,建设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并鼓励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每年投入四千多万用于检验检测费用,食品检验的数量达到每年45000批次以上,近三年来已经获得14万批次,140万项次的安全数据;三年前还自主开发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数据库”,全市所有政府食品检验获得的数据都实时录入到这个数据库,食品安全问题在这里可以查询、统计,并自动报警,全市各监管部门的所有人员都可以登录到这个数据库,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

  宁波市开展的食品风险管理方法,根据食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规律和特点,提出了实施“源头控制和市场准入”战略,化两年时间各部门联手绘制长达200多页的“大宗食品购销路线图”,基本搞清楚主要食品的供应源头和销售去向,政府投巨资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蔬菜、水产品集中交易达到80%以上,批发市场实行电子卡交易,来源和去向清晰,生猪屠宰和豆制品生产高度集中,城区建设3个现代化屠宰场,5家豆制品加工厂,城区基本杜绝了私屠滥宰和千家万户生产豆芽等豆制品的现象。

  宁波市还加大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力度,建设“公开透明”的食品安全环境,让消费者能及时获取食品安全整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自2010年开始,每年发布长达1万多字的“食品安全报告”,以检验数据为依据,食品整体合格率,品种合格率,存在的主要问题,实事求是的告诉老百姓,让他们看得懂,接受得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

  黄薇副主任非常赞成从文化、经济发展的原因,来看待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既要看到分段管理可能产生的弊端,但也要看到现有监管体制所发挥的优点,目前中央决策部门正在逐步调整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检测与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合理密切相关;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在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尤为重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徐景和)

  徐景和司长指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具有跨越性、阶段性等特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路径离不开产业和文化,核心是诚信。在理念方面,食品安全管理要树立风险治理、全程监管等三大理念。在体制上方面,还需要大家共同来研究。在法制方面,现行的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许多制度都非常好,同时还需要构建一下新的制度。在机制方面,需要建立自我激励和外部约束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喻文光)

  喻文光博士认为,根据欧盟的经验,食品安全风险分为风险评估、管理和交流等三个环节。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中公众参与非常重要。除了风险信息公开,还要开展针对公民的风险知识教育,向普法一样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监管模式上,要处理好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监管手段上,要采取公私合作等多元化的方式。

  在讲坛上,主办方还举行了《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年度报告(2011)》首发式,这也是国内首份同类年度报告。为了展示我国各级政府以及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法治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编辑了该年度报告。报告收入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国法学会等中央部门2011年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状况和2012年的工作安排,面向社会征集、经中央各监管部门推荐产生的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和30个优秀事例。本报告将赠送给中央各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有关单位。

  据主办方介绍,中国食品安全法治论坛经努力体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主题设计方面,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治理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在专家邀请方面,体现执法司法与立法相结合、不同学科相结合、地方和中央相结合、国内外相结合、深度互动,充分交流,体现多元;在活动宣传方面,依靠媒体的力量扩大讲坛的社会影响力,推进全民的食品安全法治意识;在成果转化方面,向中央有关部门报送专家的真知灼见,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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