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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法学会2013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3-03-22   来源:沈阳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3年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政法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法治中国建设目标要求,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推动法学研究更加繁荣、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法学交流不断拓展、法学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2013年工作的主要设想和安排是:

  一、 学习贯彻党十八大精神,落实法治建设新任务新要求

  1.举办驻沈高校科研机构法学院系主要负责人、法学理论骨干学习十八大精神培训研修班。教育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有关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法律问题。

  2.在全市领导干部党校轮训班增设十八大报告法治精神辅导讲座,重点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学习。

  3.围绕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法治问题,组织专家学者深入调研,提出参与法治城市建设的具体措施,形成有份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供决策参考。

  二、 强化重点课题研究,服务党委、政府及政法中心工作

  4.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国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研究制定《沈阳市法学会贯彻实施细则》。

  5.组织全市大学法律工作者重点围绕新城镇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与发展、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等法律问题开展研究。

  6.围绕“推进法治城市建设的对策研究”、“社会管理创新法治保障研究”、“加强司法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研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问题研究”、“低碳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等问题确定年度重点课题,立项招标促进成果应用转化。

  7.组织所属研究会围绕“行政管理创新与地方行政法制建设”,“民商法问题研究与司法适用”,“法治体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沈阳地区民生的刑法保护——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实践难题及其解决”,“新刑诉法、民诉法的司法实务探究”,“知识产权的立法与实践”等主题开展研讨与交流,召开学术年会。

  8.完善社会管理创新专家咨询制度,通过咨询、论证、评估、建议等方式,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从法律和理论层面上提供智力支持。

  三、服务地方立法实践,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9.坚持立法咨询建议制度,对国家、省、市三级人大立法及政府行政规章组织法学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和法律实施效果的评估,并向立法建议、立法前期调研等工作拓展。

  10.做好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政府实施项目的可行性,从法律、政策、社会、经济、稳定等角度,提出风险等级和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四、 开展内外法学交流,使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组织起来活跃起来

  11.组织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社会管理创新法制保障论坛”、辽宁法治论坛、东北法治论坛、环渤海法治论坛和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

  12.承办好第25次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年会暨论坛。

  13.进一步拓宽对外法学交流渠道,巩固对外法学交流成果,落实好国家外专局批复的21天境外培训计划项目,按照法学会与加拿大哥伦比亚省司法警察学院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组织好政法系统赴加培训。

  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弘扬法治的社会风尚

  14.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做好法律宣传与教育和法治宣讲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日”、“科普周”、“法律讲堂”、以及基层社区、村屯法律宣讲活动,做好法律普及工作。

  15.办好《沈阳政法》“法学天地”栏目和“沈阳法学网”网站,广泛交流学术成果,全面展示沈阳法治建设成就。

  六、突破与完善并举,进一步推进组织体系建设

  16.加强学术委员会和学科研究会建设,适时组织培训,加快建立科学、量化、动态、长效的良性互动机制。

  17.抓好区、县(市)组建法学会工作,在试点及成功经验基础上,逐步向各区县全面推进,力争年内有较大突破。

  18.健全沈阳市法学专家库,完善电子人才库,做好人才分类管理和储备使用工作。

  19.进一步做好会员工作,积极稳妥发展新会员,提高会员管理和服务水平,举办会员联络员、联络组组长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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