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22 来源:沈阳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3月12日,沈阳市法学会召开了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工作,并对2013年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由驻会副会长杨立保同志主持,会议传达了上两级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精神,讨论通过了由沈阳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晓宇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长王书海同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茂盛、徐明同志分别作重要讲话。辽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张晶同志代表省法学会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市法学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张晶副会长在充分肯定沈阳市法学会一年来在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希望沈阳市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按照十八大确定的法治建设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落实上级法学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立足沈阳、研究沈阳和服务沈阳,在新的一年里,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时不我待的机遇意识、创新进取的工作精神、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繁荣法学研究、服务科学发展、推进依法治省”的伟大实践中来,为“法治沈阳、平安沈阳、和谐沈阳”建设,为全省,乃至全国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取得新的更多的成绩。
王书海会长在讲话中强调:要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的积极性,要把法学研究从骨干会员扩展到全体会员;要结合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认真设计研究重点课题,抓住重点,有所突破;要创新活动方式,在搞好各类论坛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小型的学术研讨活动;要促进研究成果转化,研究成果争取进入决策;要努力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法学会会员做好服务。他希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在纪念宪法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牢牢抓住依法治国这一重要课题,把握研究方向,为推进依法治国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