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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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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市综治办、晋城市法学会、晋城市教育局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

时间:2014-01-14   来源:山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新年伊始,2日下午,山西晋城市综治办、晋城市法学会、晋城市教育局在晋城市实验中学联合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

  首先召开了晋城市直中小学校负责人及学生代表座谈会。晋城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晋城市综治办主任、晋城市法学会副会长栗强,晋城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原保升,晋城市综治办副主任殷辰等出席会议。晋城市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苏洁主持会议。晋城市实验中学校长崔松亮、晋城市五中副校长陈超魁、晋城市实验小学副校长韩进才分别围绕送法进校园的必要性及如何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等方面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学生代表晋城市实验中学郭钊冉和庞辰源同学就如何做一个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合格中学生进行了表态发言。

  接着,晋城市法学会向晋城市直中小学校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手册。

  原保升同志对晋城市直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中小学校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希望中小学校要建立送法进校园的长效机制、要在构建法律教育网络、提高法律教育的效果上下功夫,继续深化法律进课堂活动,加强学校法律教育专兼职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为学生创造了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最后,栗强同志强调,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关爱少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各部门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他要求在法治校园建设中要突出政治,把握重点,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要齐抓共管,注重实效。要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晋城建设,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引导学生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通过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构建平安家庭建设。要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共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法治校园。要加强预防工作载体建设,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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