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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法学会2013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4-01-15   来源:贵州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3年,贵州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和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在繁荣我省法学研究,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法治贵州”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发挥了党委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贵州建设

  一年来,贵州省法学会以“法治贵州”建设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的科学化水平,在法学研究主体活力化、法学研究形式多样化、法学研究成果丰富化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承办及参加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各种论坛。一是承办“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在省委政法委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11月9-10日成功承办了第八届 “中国•西部法治论坛”。本次论坛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为主题,西部十一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征集参评论文1476篇。其中,贵州省内征文118篇。本次论坛征文数量为历年区域论坛征文数量之最。中国法学会、部分省区法学会对本次论坛的征文及组织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二是参加其他区域论坛。组织征文共6篇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举办的首届“民族区域自治论坛”,1篇获三等奖;组织征文3篇参加第八届“中国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暨粤港澳法学论坛”,1篇获优秀奖。

  (二)组织开展重点及专项课题研究。一是确立两项重点课题。根据省政协委员、省法制办副主任、省法学会副会长舒葳韧的提案《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确立“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重点课题;根据中央综治委、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开展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制保障”专题活动的要求,确立“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研究”重点课题;二是确立专项课题12项。其中6项予以经费资助,现各申请单位都有序地开展课题撰写工作以确保能按时保质完成课题任务。

  (三)抓好刊物编辑工作。一是承办《贵州政法》月刊。《贵州政法》全年共发行了12期,100余万字。其中,刊发领导讲话稿件16篇,采编社会治理经验60余例,登载各地各级政法干警调研报告、实务论文50余篇。完成了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办刊任务。二是编辑发行《法学研究动态》。为给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的平台,省法学会把编好《法学研究动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从今年第6期《法学研究动态》进行全面改版,增强了刊物政策性、指导性、可读性、信息性,特别是第八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举办以后,《法学研究动态》第11期以论坛专刊形式发给参与论坛的各省(区、市)法学会及参会作者,突破原发行范围,提升了刊物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发挥了纸媒的正面引导和宣传作用。

  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学会建设

  (一)加强市(州)法学会建设。省法学会在省委政法委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下发的一系列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文件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大对市(州)法学会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10月,省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市(州)法学会组织建设的通知》(黔政法办[147]号),省法学会为督促和检查黔政法办14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先后到安顺市、六盘水市委政法委和贵阳市法学会开展调研,指导督促换届筹备工作。现安顺市、六盘水市法学会筹建工作有序开展,黔南州和黔西南州积极组织人员到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市(州)法学会考察重建经验,贵州省法学会基层组织建设有新进展。

  (二)规范研究会管理。目前,我省各研究会自身条件不一,发展不平衡,省法学会对各专业研究会管理与新形势的发展和新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研究会作为法学研究的主阵地作用发挥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省法学会9月19日组织召开研究会工作会议,专题讨论了研究会管理与发展等问题。12月,省法学会经过近两个月的调研,向各研究会下发《关于实施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对研究会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强化内部管理。省法学会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整改机关作风,强化管理效能,增强队伍素质,不断创建“五型”机关(学习型、服务型、勤奋型、创新型、和谐型),建立完善制度,先后清理内部管理制度10余项,将原《省法学会机关考勤制度》修改制定为《贵州省法学会考勤及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坚持每周一次办公例会,进一步强化了工作纪律,提高了工作绩效。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坚持每周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克服“庸懒散慢浮”,务求提高效能;坚决反对“四风”,务求取得实效;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务求促进团结。

  (四)办好学会网站。为更好地发挥网络媒体在政务公开、法制宣传、舆论引导、信息服务、成果应用以及基础数据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省法学会以中国法学会优秀网站评选指标为参考,重新组建学会网站“贵州省法学会”。 9月1日,“贵州省法学会”网站组建完毕并开始运行。同时,设有专业人员负责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三、改变服务理念,建设“会员之家”

  (一)规范会员服务工作。一是核实和发展会员并规范会员档案管理。从今年7月至10月,完成对老会员的核实清理工作,同步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工作,全部会员信息实现纸质、电子双档案。截止12月20日止,发展个人会员累计达2128人,较上年增加298人,增幅达16.3%,登记团体会员27个,增加2个,增幅8%。目前省法学会、遵义市法学会、黔东南州法学会已配备会员管理专用电脑,市(州)法学会会员管理逐步正规化。二是完善会员管理制度。在团体会员中明确工作联络员,及时掌握、分析会员队伍状况,采纳会员的意见、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三是为会员提供多样化服务。通过开展研讨交流、论文征集等活动,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充分调动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同时,积极搭建会员学习交流平台,推荐一名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代表团赴新西兰、澳大利亚进行考察交流,组织3名会员赴台湾进行法学交流,推荐19名法学专家加入省社科联社科评奖专家评委库,推荐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冷传莉为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的初评候选人,推荐13项会员成果参加贵州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其中2本著作获著作类三等奖、1篇论文获论文类三等奖。

  (二)建立贵州省法学、法律人才库。为发挥法学、法律人才对“法治贵州”建设的积极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学风正的专家队伍。省法学会对全省法学、法律专业人才进行调查摸底。把主要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等各种与法律、法学相关的专家学者吸纳进来,形成多样化的人才库结构。现已建成拥有126名专家的省法学、法律人才库。人才库的建成,为今后的法学研究,法律咨询服务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将更好地为“法治贵州”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咨询活动

  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国法学会提出的“三个服务于”要求,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使工作开展“接地气”。一年来省法学会把服务基层、服务人民贯穿于学会工作的始终。一是服务工作做到基层。12月9日,省法学会组织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一行七人前往省委政法委驻盘县同步小康工作队帮扶地——盘县马场乡,开展“送法下基层”法制宣传活动。同月26日,组织5名法学专家和8名律师到贵安新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在新区召开面对面的法律咨询交流座谈会,与贵安新区19个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就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法律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二是服务工作面向群众。一年来,省法学会在贵阳人民广场、盘县、贵安新区、惠水、麻江等县(区)开展了“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和“送法下基层”等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图书、期刊、普法宣传资料6000余册,现场开展法律常识有奖问答及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奖品800余份,参与群众3000余人(次)。此外,还举行专题讲座一场,座谈会一次,到盘县马场乡龙井村四组和五组困难群众王时和李洪福两家进行慰问,赠送慰问金、粮油、棉被等物品。三是抓好法律咨询工作。今年11月,省法学会与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共同筹建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贵州分中心。分中心的成立,可以搭建“第三方”服务平台,可以有效参与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和建立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工作。目前,筹建工作正稳步推进。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省法学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9个市(州)法学会中只有遵义市、铜仁市和黔东南州法学会能正常开展工作,其他市(州)多年未换届,毕节市未成立法学会。二是法学研究会的管理服务工作亟待加强。各法学研究会的发展不平衡,法学研究水平与当前法治建设进程的新要求不相适应,没有充分发挥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的积极作用。三是会员发展的覆盖面不广。应加大面向基层法学、法律工作者,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和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实务部门广泛发展法学会会员,切实扩大会员联系面。

  六、明年工作打算

  1、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全省“两会”及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2、抓好省法学会换届工作,在常务理事和理事的人选构成上,要坚持政治性、专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

  3、加强市、县两级法学会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市(州)法学会组织建设的通知》(黔政法办[147]号),指导督促贵阳、六盘水、安顺、黔南、黔西南等(市、州)法学会做好换届工作,毕节市成立法学会。

  4、与中国法学会合作,成立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贵州分中心。

  5、指导、支持各研究会申报中国法学会和省社科规划年度课题,组织省法学会课题研究。

  6、立足地方特色,围绕贵州的“四化同步”和“5个100”工程、“贵安新区建设”,做好助推产业升级相关法治保障的研究。

  7、抓好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推动研究成果更多地进入决策层,应用于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

  8、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法治思想及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中关于法治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主题组织专题征文活动。

  9、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制宣传活动,继续推动“双百”活动开展,对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能力的提高,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

  10、开展对外法学交流。组织专家学者到台湾或国外进行考察交流学习。

  11、大力加强“贵州省法学会网站建设”,活跃网上“会员之家”,引导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网上发声,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话语权。

  12、办好《贵州法学》。进一步加强组稿选稿,优化栏目设置,规范编辑流程,提升刊物的学术品位和编辑质量。

  1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充实调整信息联络员队伍,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与通联制度。

  14、组织开展第二届“贵州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工作。

  15、按照中国法学会2014年工作要点部署安排,积极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16、积极发展会员,把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吸收到会员队伍中来,不断扩大法学会联系面和覆盖面。

  17、加强会员管理。修订完善《贵州省法学会会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立法学法律人才库。优化会员服务,举办“会员沙龙”等联谊活动。

  18、加强学术机制建设。修订完善研究会活动、研究课题管理、研究成果与法学人才评奖等工作制度,落实研究会会长责任制和学术年会制度,对各研究会实行年度目标考核。

  19、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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