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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学会召开秘书长联席会议

时间:2014-02-07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4年1月7日至8日,浙江省法学会在杭州召开秘书长联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市法学会2013年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思路汇报,组织对新修订的《中国法学会章程》的学习解读,并就推进市级法学会组织建设、法学研究、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会议由省法学会秘书长武鹰主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出席会议并讲话。11个市法学会秘书处负责同志、省法学会机关各部室主任和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2013年,各市法学会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职,锐意进取,学会工作普遍上了层次,走上了轨道,找到了感觉,摸到了规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学研究服务中心成效明显。各市法学会以“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为指导,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学术活动,主动服务法治实践。宁波市围绕省政府“三改一拆”专项行动组织课题组开展调研,形成的系列调研文章得到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温州市举办“环境法哲学理论与实践—生态文明与环境司法”研讨会,100余名全国知名法学专家共同把脉生态文明;湖州市举办“纪念沈家本逝世100周年暨沈家本法律思想”研讨会,深入研究、宣传和弘扬沈家本法律思想;绍兴市举办“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为不断丰富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建言献策;舟山市围绕“群岛新区法治保障”专题开展系列研究,为打造法治新区提供智力支持。二是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各市继续加强学会组织建设,调整领导班子,改善工作保障,创新会员服务,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杭州市法学会通过努力建立了学会党组;宁波、温州市法学会获市编委批复认定为群众团体,免于民政社团登记;嘉兴市法学会顺利完成换届;绍兴县、永嘉县、越城区、嵊州市、新昌县、泰顺县、苍南县、鄞州区、长兴县等9个县(市、区)成立了法学会,全省县(市、区)法学会已达21个,特别是绍兴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县级法学会组织全覆盖。湖州、绍兴、衢州、舟山市法学会建立了“法学人才库”;杭州等8个市设立了研究会,全省市属学科研究会共有22个。各市级会员联络组织体系日趋完善,目前市属团体会员有514个,联络组有254个,市级管理会员8638名,其中今年新发展会员796名。各市法学研究活动经费基本得到保障,温州市财政每年下拨给市法学会专项经费达70万元。三是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各市法学会重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努力提高会员服务管理水平。杭州、湖州、嘉兴市制定了《会长办公会议制度》、《联络员工作管理办法》等16项规章制度;杭州市制定了《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温州市开展了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典型事例征集活动;宁波、舟山市对优秀研究成果落实了奖励政策;温州、绍兴市将县级法学会建设纳入对县级政法委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市法学会注重搭建活动平台和载体,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研究、交流学习、展示才华创造条件。如宁波的“科学发展与法治保障”、温州的“温州法学论坛”、嘉兴的“红船法治”、 衢州的“浙闽皖赣边界地区法学研究”、舟山的“群岛新区法治保障”等系列论坛和研讨会,宁波、温州、湖州、丽水市举办了主题法学沙龙活动。在积极组织会员申报国家和省课题的同时,杭州、温州、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市法学会还设立了市级年度课题,立项课题达129个。组织发动会员参加中国法学青年论坛、长三角法学论坛、海洋(山区)经济发展法治论坛等一系列征文活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共举办“双百”报告会18场次,主动参与“平安宣传月”、科普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目前已有10个市开办了学会内刊;杭州、温州、舟山、绍兴市建立了学会网站、网页或专栏;宁波、温州、绍兴市法学会机关有要报、简报;嘉兴市编辑出版了《南湖亮剑》一书。

  陆剑锋专职副会长对会议进行了小结。他认为,这次秘书长联席会议内容丰富、主题务实,交流充分、收获很大。既是市级法学会全年工作的总结会,也是认真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的研讨会;既是经验亮点交流展示会,也是业务工作技能培训会,进一步鼓舞了士气,增强了信心。他指出,当前法学会工作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指导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各级法学会要充分发挥“三个团体和一个组成部分”的作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谋划好今年各项工作。他强调,省法学会2014年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围绕领会精神,找准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条主线,努力实现五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一要接好地气,找准研究重点。突出服务改革创新,深化国家“四大战略”,强化特色研究,探索学术前沿。二要克服制约,改革工作机制。对不适应学会工作的机制及时进行完善,改革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研究会管理体制和重点课题立项办法等。三要体现特点,创新工作平台。与浙江工商大学合建“法治浙江”研究院;拟设立“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浙江分中心”;推进我省“重点法学研究基地”建设。四要注重治理,强化自身。筹备召开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完成学会换届工作;积极发挥省法学会三级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习、调研、集体会商、绩效考核等制度,努力提高科学谋划、调研综合、文字表述、协调落实、统筹推进等能力。五要系统推进,全面履行职能。统筹做好法学研究、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对外交流、成果转化、会员服务等各项工作。

  陆剑锋专职副会长指出,过去的一年,各市法学会工作虽然取得了丰硕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思想上有提高但不到位,方法路径上有准备但不充分,能力素质上有基础但不适应,体现在工作上往往力不从心,理想与现实之间还有差距。对此,提出五点意见:一是宏观上要有视野。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要有全球战略视野,准确把握世情、国情、省情、社情,找准法学研究的着力点和结合处。二是认识上要有深度。充分认识法学会的基本功能、职能定位、工作规律、工作体系和自身优势,积极发挥联系沟通作用;深刻认识团结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是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担当引领正确政治方向的历史使命。三是重点上要有把握。在研究领域方面要把握好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重点。宏观即“法治中国”、“法治浙江”和“平安浙江”;中观即治理体系创新、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四大国家战略”,各地的特色、品牌和中心工作;微观即“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矛盾纠纷化解等。抓市级法学会组织建设要以王辉忠会长批示为契机,把具体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四是能力上要有提升。每位法学会干部都应具备把握中心、谋划统筹、科学选题、资源整合、成果提炼、转化应用的能力。五是作用上要显成效。要在参与立法论证、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完善国家战略法治保障、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凝聚锻炼队伍方面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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