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12 来源:江苏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3月7日,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斌就《法治南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研究》课题作出批示:“将法治建设用量化指标固化,对于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市法治建设意义重大。此项课题认真研究了国内外法治指标体系,结合我市法治建设实际,提出了法治南通建设评估若干体系,比较全面,具有可操作性。要借鉴这一成果,建立我市法治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科学引领法治南通建设。”
为科学引领各级党委政府深入法治南通建设,南通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在听取基层意见、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这一课题,并于2012年4月被南通市委宣传部确定为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该项课题由南通市法学会副会长、南通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宋超教授主持,市法学会、市依法治市办、南通大学有关人员为课题组成员,并于本月向市委宣传部送交了《法治南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研究结项报告》。
此项研究报告在研究了国内外法治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国内法治指标发展现状,按照科学、实用、可比、特色四大原则,提出了法治南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2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100个。一级指标包括工作职能指标和社会状态指标,二级指标包括“党委依法执政”、 “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普法宣传”、及“社会成长”、“社会秩序”、“综合治理”等指标。研究报告还提出了评估工作遵循原则,评估活动所涉机构及职责,以及评估方法、流程,评估结果的公示和运用。目前,市有关部门正以这一研究成果为蓝本,制定法治南通建设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