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21 来源:辽宁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4年3月12日,辽宁省法学会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学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国长青讲话,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进一步推动法治辽宁建设的伟大实践,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辽宁省委第三督导组副组长宋琳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长青书记总结了法学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坚持开门搞整改,通过面对面、背靠背,采取下基层走访、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请群众点评。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并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围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研究型”法学会的目标,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广大党员在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和廉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落实整改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更加巩固持久。
宋琳琳同志充分肯定了省法学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绩,指出省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总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聚焦“四风”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四风”问题整改落实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深化“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深入搞好“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为建设法治辽宁作出新的更大地贡献。
法学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总结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