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25 来源:天津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法学会工作,颁布实施了《法治天津建设纲要》和《法学会建设发展实施纲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要求,市法学会要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美丽天津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法律服务保障。
市法学会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以提升组织引领法学研究和服务大局能力为主线,以健全和强化组织体系为核心,以创新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为动力,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创新求实,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发生新变化,展现新面貌,取得新成效。
一、法学理论研究取得新成果。坚持法学理论研究正确政治方向,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推进法治天津建设新的实践新的发展,积极推进法学理论创新,组织撰写“大力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天津建设”理论文章,在《天津日报》、《天津政法》刊发。第八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形成了一批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开展了首届“天津市法学优秀成果奖”和“第四届优秀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一批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获得国家和市级优秀成果奖。
二、会员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坚持依法依规、循序渐进,加强引导、强化服务,扎实推进法学研究分会建设,成立了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经济法学、犯罪学、刑法学、体育法学等16个研究分会,进一步发挥了开展法学研究主阵地和主力军作用。全面启动中国法学会会员核实发展工作,推动法学会工作向法律实务部门延伸,2013年新发展会员3600余人,总数较上届相比实现翻两番,实现了中国法学会会员在法学院校和法律实务部门的广泛覆盖。
三、会员之家建设取得新提高。落实管理服务各项措施,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建成了500平米的天津市法学会“会员之家”,实现了有活动场地、有联络网络,有服务管理的“三有”目标。进一步提高法学会工作的凝聚力和感召力,组织会员培训、开展专题研讨和论文征集,丰富会员活动,“会员之家”的凝聚力和感召力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中青年法学法律拔尖人才评选,编纂优秀法学法律人才和优秀法学法律研究成果文库,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和条件,积极培养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法学理论研究领军人物。
四、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组织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法学会会员深入企业、基层,了解法律需求,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法制宣传和法律普及咨询活动,深入开展“双百”活动,组织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大讲堂,进一步发挥法学会专家学者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办好《天津法学》和《国内法学理论研究及学会工作动态要报》,做好天津司法史收集整理工作,编纂完成《中国天津司法起源与发展》一书,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更高层次迈进。
五、制度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建立完善了有助于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从机制上强化了法学会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建立了天津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工作制度、科研课题、法学会分会管理办法、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等25项制度,将制度机制汇编成《法学会工作指南》,印发各分会和各有关单位,法学会管理服务职能得到切实加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法学会自身建设展现新面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中国法学会加强省级法学会建设各项要求,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襄军同志亲力亲为下,市法学会自身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委批复同意建立天津市法学会党组,市编委批复同意在市法学会机关设立3个正处级处室和增加人员编制,市财政局批复同意市法学会列为市财政一级专户单位,市委政法委批转同意关于在全市各区县组建法学会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法学理论研究,推动法学会工作实现新跨越创造了有利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