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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级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会议在宝鸡市召开

时间:2014-04-09   来源:陕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4年3月21日,陕西省法学会在宝鸡市召开了全省市级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会议。会议由陕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雷宝生主持,宝鸡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黄超代表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致词。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中国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以及全国“两会”精神,总结回顾了2013年工作,安排部署了2014年目标任务。

  2013年,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引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法制宣传,以纪念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为契机,开展系列活动,增强了法学会的影响力。同时,市级法学会建设也取得新的进展,法学会作用日益凸显。西安市法学会发挥法学人才集中的优势,针对雾霾污染、交通拥堵等问题,组织法学专家研讨,提出法律对策,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宝鸡市法学会创新体制机制,把法学会机关干部同政法委机关研究科干部力量整合在一起,较好的解决了法学会人员编制不足的共性问题,围绕中心,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破解政法维稳难题,法学理论研究强有力的服务法治实践,使研究成果直接转化。铜川市法学会积极拓展法学研究、法律咨询、法学交流、会员服务等活动,使法学会规范化运行。安康市法学会结合政法中心工作,主动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会议指出,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省法学会系统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部署,围绕建设法治中国和“三个陕西”目标,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着力推动法学研究、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法制宣传、法学交流、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献智出力。

  会议要求,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认真领会省委赵正永书记《我们要向中央基准看齐》的署名文章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要求和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旗帜鲜明地与法学领域的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潮作斗争,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学会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真正肩负起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光荣使命。要紧贴全面推进深化改革这一大势,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不断推出有价值、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当好法治中国建设的“智囊团”和“思想库”。要紧紧围绕“三个陕西”建设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重大法律问题深入开展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会议强调,要通过组织协调、制度规范、典型带动、检查考核等多种有效措施,推动市级法学会工作开展起来、活跃起来,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推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扩大基层组织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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