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9日,由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法治研究会主办的“DeepSeek类人工智能发展的法律保障”研讨会举行。
“面向人工智能法治3.0时代,中国需以更开放的姿态引领规则制定,将技术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共同面对挑战和机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法治研究会会长杨东在致辞时表示。
值此背景,本次研讨会汇聚了来自产学研各界的专家学者,就高质量数据供给与人工智能发展、人工智能本土化实践与立法模式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在分享了英美、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在人工智能治理方面的经验后,与会专家普遍认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技术治理需要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既要促进技术创新,又要防范潜在风险。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技术监管,同时提升公众的AI素养,以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挑战。
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议题上,多位专家分享了独到见解。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姚佳提出,数据质量和丰富性直接影响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公平性、准确性和稳健性,而人工智能治理也面临“科林格里奇困境”,即在技术发展初期难以预见其长期影响。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院长陈亮进一步强调,数据质量优于数量,高质量的数据是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武汉大学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申晨从立法角度提出,应考虑数据本身、来源、存储处理系统、任务及处理者行为等多个因素,确保人工智能研发、部署和使用的各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法律指引。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黎业明则针对数据开放问题提出,尽管数据开放对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也需要明确边界,平衡公益与私益,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桂德以欧盟数据权益保护的范式转变为例,分享了数据可携权、使用权与访问权等规则的实施与完善经验,强调未来研究应重点关注成本与收益分析、强制许可、许可费率认定等领域。
人工智能在司法和产业实践中的应用也成为讨论的焦点。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谢登科分享了关于人工智能证据的理论争议与实践困境。他提出,传统的电子数据分类方法可能不完全适用于人工智能证据,因为人工智能证据在形成过程中体现了机器学习的经验,其真实性需要结合具体应用场景进行审查认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旨龙则提出了身份标识法则,认为应通过前端的规则设定区分人工智能和其他实体,提升用户的媒介素养,并坚持问责伦理观。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张迪分享了“数字法院的法理反思与结构优化”的见解,提出数字法院改革已初步形成框架体系、技术平台及操作规程,未来还需进一步优化结构。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副教授李悦强调了人工智能时代以实践为导向的数字法务人才培养的重要性,认为法务人才培养需与技术创新紧密结合。
在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议题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王雪乔以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奥特曼案”为例,探讨了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定位问题。她认为,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不仅是技术提供者,还是内容生成的参与者,因此平台需要在技术和法律之间找到平衡,既要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又要促进技术创新。
产业界的代表也分享了人工智能在具体领域的应用与挑战。蔚来法律创新研究院院长熊涛以智能网联汽车行业为例,提出人工智能在产品准入、数据合规、产品责任等方面面临诸多挑战。他强调,智能网联汽车的商业化落地需要法律保障的支持,并呼吁学界、产业界和实务界共同探讨如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其发展。
回归到治理机制,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讲师曾雄简要分析了我国人工智能治理现状。他建议,我国在落实人工智能治理政策时,应灵活吸取各国治理模式的优点,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工智能治理模式。湘潭大学法学学部讲师白银则从隐私保护的角度建议未来隐私保护应更多关注信息隐私和数据的可信利用,并结合技术、法律和社会信用体系,形成综合性的保护机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针对中小企业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特别治理机制发表了观点。他认为,像DeepSeek等中小企业在义务履行能力、科技创新资源获取等方面与大型企业存在显著差别,因此需要面向自身业务规模、技术能力等因素的科技创新促进机制。他强调,“统一监管在任何法律的治理当中都只是起点,还应当关注不同科技创新主体的制度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多位专家在研讨会上提到DeepSeek等类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意义和潜在影响,提出人工智能技术的开源特性和高效性能使其在多个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然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和规范引导,以确保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随着各位专家学者的精彩发言和深入讨论,本次研讨会逐渐接近尾声。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教授李富成和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毕文强分别作了总结发言。他们高度评价了本次研讨会的成果和意义,并期待未来能够继续深化研讨,形成更多的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为人工智能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本次会议由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法治研究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区块链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数据资产教授工作站(筹)、数据合规50人论坛承办,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协办。中国农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梁伟亮主持了会议。会议研讨环节共分三节,分别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讲师徐信予、中国农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高童非、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讲师杜牧真先后主持。(通讯员 钟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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