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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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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党支部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活动简报

时间:2024-09-29   来源:财税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敖婷婷

2024年9月22日,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党支部在沈阳友谊宾馆召开了第二十七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论坛主题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法治保障”。

党支部书记熊伟、副书记朱大旗、组织委员翟继光、宣传委员郝琳琳、纪检委员何锦前均参加了本届论坛并作了主题发言。除党支部全体委员外,还有来自巴西帕拉伊巴联邦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东北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辽宁大学、宁波大学、湘潭大学、深圳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天津财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上海政法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唐山学院等高等院校及律师事务所的五十余名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参会。

全体与会专家就“《决定》主要精神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法治逻辑”“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法治进路”以及“高质量发展中的财税法问题”三个分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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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教授以“服务国家发展需要 坚持法治约束 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为题作了主题发言。熊伟教授认为,我国经济目前发展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困难,这除了外部因素,更应反思内部问题,特别是在财税工作中是否真正起到了保护财产、约束权力和控制资金的作用。通过本轮改革,要能够给人以信心,让大家能感觉到有安全感、有确定性,这是我们推进新一轮改革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对科技创新而言,财税法律应与其紧密结合,为科研资金的分配及企业创新提供公平、高效的规则。对地方保护主义与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应给予合理的过渡期,尊重企业既有的投资决策和合同义务,实现财政目标与市场目标平衡。

党支部组织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翟继光教授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与税收征管法的完善”为题,将《决定》提出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目标具体化,从加强纳税人权利保护、完善税收优先权制度、完善补税与退税制度、完善税收救济制度四个方面阐述了推动税收征管法完善的建议。

党支部宣传委员、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郝琳琳教授以“智能化时代征收AI机器人税的路径选择——以激励科技发展与防范劳动力市场失衡为功能导向”为题,通过对AI机器人应用现状的梳理,发现AI机器人的应用现状与开征AI机器人税的理论存在分歧、AI机器人税的实践探索与课征亦存在难题。通过对AI机器人税的税法功能再审视阐述了AI机器人税的征税路径。

党支部纪检委员、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何锦前教授以“寻觅‘温和’的公平分配税制”为题,提出为追求公平分配,各国不断进行税法革新。累进税制一度被当作增强税法分配功能的创新机制,此后则经历了各种质疑。与此相应,单一税制、负所得税制等多种所谓更“温和”的替代性制度方案先后被提出。不过,到目前为止,人类尚未发现一个令各方满意的替代累进税制的完美机制。以累进税制为关键载体和机制基础的公平分配税法,仍是现实约束条件下的规律性选择。

为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感受我党早期领导人在东北地区的艰苦斗争以及了解中国工业发展的辉煌历史,2024年9月21日,党支部全体成员在会前还参观了“九·一八”历史纪念馆、中共满洲省委旧址纪念馆以及中国工业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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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党支部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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