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1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责任编辑:敖婷婷
黄惠康
当今时代,国际格局深刻调整,大国关系加快重塑,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近年来更是加速演进,全球治理体系中不公正不合理不适应等矛盾问题愈发凸显,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迫切需要先进思想理念的感召引领和负责任大国的身体力行、持续推动。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洞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入思考人类前途命运,创造性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倡导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为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指明方向,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由此进入了引领全球治理变革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时代。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明确了我国深入参与全球治理、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的宗旨原则、方法路径、使命任务,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外交思想的有机融合,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事业提供了中国方案。
一、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中国积极展现负责任大国在全球治理中的作为与担当
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贡献中国智慧,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胸怀天下,着眼人类社会和平与发展崇高事业,立足人类发展大潮流、世界变化大格局、中国发展大历史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对人类共同未来的不懈追求与使命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始终坚定地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的一边、站在绝大多数国家共同利益一边,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力度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聚焦发展、安全、文明,作出重要的理念贡献。发展、安全、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坚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倡导构建团结、平等、均衡、普惠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鲜明指出“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只有各国行天下之大道,和睦相处、合作共赢,繁荣才能持久,安全才有保障”①。近年来,中国先后向国际社会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受到国际社会热烈欢迎,正逐渐成为国际共识。全球发展倡议坚持发展优先、共同发展、可持续发展观,呼吁国际社会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实现更加强劲、绿色、健康的全球发展,构建全球发展共同体。全球安全倡议倡导构建均衡、有效、可持续的安全架构,共建人类安全共同体,回应了国际社会维护世界和平、防止冲突战争的普遍期盼和愿望。全球文明倡议倡导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重视文明传承和创新,加强国际人文交流合作,深层次命中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冲突与对抗的文明根源和痛点,彰显了新时代全球治理观的包容并蓄。统筹发展、安全、文明,契合时代要求,顺应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维护国际团结的共同追求,是消弭发展赤字、破解安全困境、促进文明繁盛的重要理念指引,是中国为深化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贡献。
坚持多边、开放、自主,作出积极的机制贡献。推动国际秩序由“变”到“治”,形成长效治理机制、走国际法治之路是大势所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行国际秩序并不完美,但只要它以规则为基础,以公平为导向,以共赢为目标,就不能随意被舍弃,更容不得推倒重来。”②中国始终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多次在各类国际场合重申,要建设一个各国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法治世界,并始终付诸行动。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积极参与并推动世贸组织改革取得积极成果,推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向长效治理机制转型,成功主办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多场峰会,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展现出加强团结协作、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坚持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全面履行入世承诺,大幅放宽市场准入,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发起成立亚投行、新开发银行,为全球经济治理搭建新的合作平台。坚持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始终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维护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打造广泛的“金砖+”平台,不断推动提升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
倡导对话、包容、合作,作出务实的行动贡献。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和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也是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推动者。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作出庄严承诺,“中国人民将继续与世界同行、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③。倡导对话而不对抗,积极参与朝鲜半岛、伊核、叙利亚、阿富汗等热点问题的斡旋,推动政治解决,连续15年派军舰参与亚丁湾护航行动,在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遣维和人员数量最多,支持一切有利于和平解决危机的努力。倡导包容而不排他,主张国际规则应该由国际社会共同制定,鼓励世界各国平等参与、积极融入全球治理事务,不搞排他性安排,不搞小圈子,旗帜鲜明反对一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努力推动全球治理政策完善和机制创新。倡导融合而不脱钩,主导创设全球和区域治理新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国际经济金融领域、新兴领域等方面的新规则,提出《国际粮食安全合作倡议》《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推动达成《巴黎协定》,宣布“双碳”目标,在国际社会寻求最大公约数。在世界政治经济安全格局加速震荡重组的背景下,中国持续向世界提供重要国际公共产品,作出一系列务实行动,为应对全球性挑战作出了中国贡献,充分展现了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大国担当。
二、乱而思治、危而望安,现行全球治理体系中不公正不合理不适应等矛盾问题亟待解决
当前,全球治理体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国际社会对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呼声越来越高。总体上看,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全球治理赤字增加,全球热点问题此起彼伏、持续不断,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交织,意识形态和实际利益纠葛,恐怖主义、重大传染性疾病、难民危机、网络安全、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日益增多,全球治理备受考验。与此同时,昔日推动全球化的一些西方国家丧失了继续推动全球化的动力,民粹主义思潮暗流涌动,片面追求国家利益的单边主义外交政策肆意横行,强权即公理的霸凌主义“政治病毒”蔓延扩散,妄图强化对全球治理体系的集团化、集权化、等级化塑造,侵蚀国际社会信任与合作。具体来看,全球治理体系中不公正不合理不适应等矛盾问题及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伴随国际格局演变,全球分裂及对立趋势加剧。冷战后形成的以相对稳定的美俄、美中和美欧双边关系和美中俄、美俄欧三边关系为机轴的大国协作关系陷入困局,大国关系中的合作面明显下降、竞争面明显上升,国家间的相互猜忌与防范加剧,信任累积不充分、信任质量不高、信任发展不平衡、信任关系不对称等问题更加凸显。同时,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在国际关系中恶意挑起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对抗,加深各国间误解、猜疑、隔阂、忌惮,零和博弈、冷战思维不时抬头,东西方之间的信任鸿沟、南北方之间的利益分歧亟需弥合。
二是伴随保护主义抬头,发展问题在国际议程中遭遇漠视。随着逆全球化思潮持续发酵,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系遭受重创,严重影响世界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给全球经济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面对收入分配不平等、发展空间不平衡等问题,在保护主义影响下,各国宏观政策难以协调同步,个别国家热衷于将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问题政治化,频频“筑墙设垒”,全球发展进程受到严重阻碍。
三是伴随霸权主义危害加深,热点地区冲突频现、动荡加剧。伊核问题、朝核问题、阿富汗问题、叙利亚问题、利比亚问题、伊拉克问题、也门问题等地区热点问题久陷泥潭,乌克兰危机延宕加剧、中东冲突硝烟再起,大批民众饱受战火摧残,整个世界乱象纷呈。美西方国家恃强凌弱、巧取豪夺、零和博弈等霸权霸道霸凌行径危害深重,北约不断扩容,导致世界安全环境进一步恶化。以美俄核裁军条约为基础的国际军控体系遭受重创,严重影响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引发新一轮核军备竞赛的危险大大增加,世界将因此变得更加不安全和不稳定。
四是伴随地缘政治博弈加剧,全球治理规则失范日益凸显。受制于美西方与俄罗斯的激烈对抗,以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为首要宗旨的联合国对乌克兰危机、巴以冲突束手无策,持续面临信誉危机,以联合国安理会为核心的集体安全体制难以有效运作,全球治理体系或将出现“大断裂”。在国际法治领域,美西方国家对国际法采取实用主义的“双重标准”,对人不对己,合则用,不合则弃,对他国内政的干涉,已从政治施压、经济制裁、武力干涉,发展到通过国际司法机制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等国际法基本原则造成严重冲击。
五是伴随世界多极化渐进发展,国际秩序正面临历史性变革。当今时代,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对世界政治格局变化产生重大影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集团的世界主导地位持续走弱,特别是美国独自掌控地区和国际局势的意愿、决心和能力明显下降。数百年来西方“地中海文明”主导国际政治的情况开始发生根本性改变。新兴市场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全球南方国家开始摆脱传统对抗型联盟,着眼于新的合作型伙伴关系,并持续提出新的治理理念、标准和模式。“美国治下的和平”难以反映和体现全球价值共识,愈来愈不得人心。广大发展中国家希望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在各国平等参与的情况下改革创新并实现平稳过渡,围绕着“干涉与反干涉”“制裁与反制裁”的全球治理主导权博弈正持续演进。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现实需要,中国在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比如,在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引导国际舆论等方面,我们争取国际话语权的能力还不够强,相比之下西方的优势仍较为明显;我国涉外法治建设仍不够完善,应对国际经贸摩擦的能力还比较弱,国际斗争法律“工具箱”还不够丰富;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的高端涉外法治人才紧缺,在联合国等重要国际组织中承担战略设计、规划制定等宏观政策工作的高级职员为数甚少,精通国际组织法律事务的涉外法律人才更是凤毛麟角。这些薄弱环节不同程度影响着我们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亟待弥补和解决。
三、弘扬法治、协和万邦,以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为人类美好未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④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为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营造良好制度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要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倡导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旗帜鲜明反对一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毫不动摇反对任何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凌行径。要主动对标、对接、吸纳《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要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履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责任,加强国际安全合作,坚持联合国维和行动基本原则;坚持公平普惠、开放合作、全面协调、创新联动的全球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本国实际相结合,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人权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尊重文明多样性,推动不同文明交流对话。
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维护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权威与地位,支持和参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授权的维持和平行动;维护国际军备控制、裁军与防扩散体系;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维护多边贸易体系,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以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涉外法治人才支撑为出发点,以优化涉外法治教育布局、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同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为抓手,加强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法学教育内部的统筹协调。要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国际法学学科地位,健全跨学科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法学与涉外领域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强化实践能力提升。重点要做好高素质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做好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培养推送工作。
要坚定法治自信,传播新时代中国法治声音,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加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论的研究和宣传。把握国际制度规则体系发展方向,围绕全人类发展安全持续贡献高水平国际公共产品,深化同二十国集团、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合作,提供更多中国方案,着力增强设置、传播、实践全球治理议题的能力和成效,切实提升我国的全球治理话语权和国际规则制定权。
作者: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特聘教授,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